你报考2016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了吗?报考了的考友们,快来做一做注会经济法试题吧,详情请看本文“注册会计师《经济法》2016年试题及答案解析”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本题型共24分。)
1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会议未能依法通过管理人的财产分配方案时,由人民法院裁定。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有权对该裁定提出复议的债权人是( )。
A.占全部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B.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
C.占全部债权人人数1/2以上的债权人
D.占全部债权人人数2/3以上的债权人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破产程序中债权人提出行政复议的规定。根据规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1/2以上”的债权人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 中国甲公司与美国乙公司意欲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其拟订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有关其出资方式部分的提法,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公司以境外某公司为保证人向美国某银行取得的贷款作为出资
B.甲公司以一项技术难度较大的劳务作为出资
C.乙公司以合营企业名义租赁的机器作为出资
D.甲公司以已设定抵押的厂房作为出资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出资方式。合营企业的投资者用作投资的实物,必须为自己所有、且未设立任何担保物权,并应当出具其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合营企业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营企业名义取得的贷款、租赁的设备或其他财产,以及合营者以外的他人财产作为自己的出资,也不得以合营企业的财产和权益或者合营他方的财产和权益为其出资担保。另外,劳务是合伙企业独有的出资方式。选项A中,乙公司是以贷款进行出资,但是并没有以合营企业或者甲公司作为保证人,因此该出资是合法的。
3 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A.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B.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C.委托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D.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得过问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根据规定,合伙入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有监督权,并不是不得过问)。
4 某上市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债券,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是( )。
A.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低者计算,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为6.5%
B.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C.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5%
D.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为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的48%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是: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
(2)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因此选项AB符合规定,选项D不符合规定。
另外,上市公司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之一是: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还应符合增发股票的一般条件。因此选项C的表述符合规定。
5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借款合同中,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B.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
C.贷款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解除合同
D.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参考答案: C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借款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只有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才可以解除合同。
6 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甲代替乙保管物品的行为
B.甲代替乙招待乙的朋友的行为
C.传达室的常大爷将甲寄给乙的信交给乙的行为
D.保险公司兼职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代理行为。代人保管物品与“第三人”没有关系,因此,选项A保管行为不属于代理;选项B所述行为不发生任何法律上的意义,不属于代理; 选项C是“传达行为”,不属于代理;保险公司的兼职业务员是在代理权限内,以保险公司的名义,独立的、直接向投保人(第三人)进行揽保行为,由被代理人 ——保险公司承担保险合同责任,因此,选项D属于代理行为。
7 一般情况下,金融企业发生与资产评估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但当交易价格与资产评估结果出现一定差异时,应作书面说明。该差异是指( )以上。
D.10%
参考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金融企业发生与资产评估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与资产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时,应当就差异原因向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作出书面说明。
8 下列有关纵向垄断协议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纵向垄断协议的经济效果不是绝对的,有可能会促进竞争
B.纵向垄断协议对竞争的危害程度比横向垄断协议高
C.纵向垄断协议的相关主体是生产或销售链条中同一环节的经营者
D.联合抵制交易的协议是纵向垄断协议最常见的形式
参考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反垄断法》禁止的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对竞争的危害程度比纵向垄断协议高,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横向”垄断协议的相关主体是生产或销售链条中同一环节的经营者,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联合抵制交易的协议是“横向”垄断协议,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
9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1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限制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此选项B的表述错误。
10 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12年2月10日,出国留学网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12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自2012年2月11日至2013年2月10日
B.自2012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2日
C.自2012年2月11日至2014年2月10日
D.自2012年8月3日至2014年8月2日
参考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核短期诉讼时效期间和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并且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期间。本题中,虽然寄存的工艺品被丢失,但在2012年8月2日时又被找到,甲当天知道工艺品严重毁损,因此情形应属于“寄存财物被损毁”,基于该事实,应从2012年8月3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1年,则诉讼时效期间为2012年8月3日至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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