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网为您整理了银行从业资格考试《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的免考条件,希望对一些考生有所帮助。
2016银行法律法规与综合能力科目免考条件
有3类免考条件:
(1)2013年12月31日前,已经评聘助理经济师(金融专业)职务的;
申请人需出具由所在单位(需具有评聘助理经济师资格的单位)用章(人力资源部人事章或公章)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银行考试客服中心,以备核查,邮箱如下:qcbpservice@ata.net.cn。
(2)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资格(金融专业)证书的;
申请人需下载免考申请表,按照申请表的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试办公室,以备核查,邮箱如下:miankao@china-cbi.net。
(3)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
申请人在报名时直接选择该免考条件,系统将自动核查,无需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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