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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皖北卫生职业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宿州市东二铺大学园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高职高专分数线为录取的基本依据。
2、执行平行志愿省份,按执行平行志愿投档“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没有执行平行志愿省份,按当地规定执行。
3、录取专业时,按照分数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对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再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对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考生,如专业志愿服从,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
4、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均文理兼收;助产专业和医学美容技术只招女生,其他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体检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六、 颁发证书: 毕业证书种类是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历证书,名称为“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内容按国家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填写。
七、学费标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以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许可证为准。
八、资助措施:设立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设立校内奖学金、特困学生补助、勤工助学岗位等。
九、联系方式:招生热线: 0557-3095368
电子邮箱:wbwsxy@126.com
十、本章程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未尽事宜可向皖北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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