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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服装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江西服装学院
办学性质及层次:民办高等院校,本科、专科
法定代表人:涂润华
办学许可证号:教民3601211000036号
国标代码:13418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经济开发区丽湖中大道
联系电话:0791-85158888邮编:330201
传真:0791-8505164453
网址:www.jift.edu.cn E-mail:jxfzxy@jift.edu.cn
江西教育网:http://www.jxedu.gov.cn
一、学院概况
江西服装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是一所面向时尚行业,以培养创意设计、工程技术、市场推广和经营管理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为主的专业性院校。
学校坐落在英雄城南昌市南郊,占地近千亩,校舍面积近50万平方米。气势磅礴,美轮美奂,独具特色的欧式建筑风格展示了服装无国界、中国服装走向世界的优美意境和雄浑气魄,彰显着“中外服饰文化的主题公园、求知学艺的高教学园、文明和谐的精神家园”的艺术魅力。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莘莘学子在这里接受艺术熏陶,追寻自身梦想,谱写华美篇章。
学校围绕纺织服装行业和时尚行业人才需要,已形成了以纺织服装学科群为主体,艺术传媒学科群和经贸管理学科群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学科发展框架。学院设有服装设计分院、服装管理分院、服装工程分院、服装商贸分院、艺术设计分院、时尚传媒分院,开设有40多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20个。服装设计与工程是江西省省重点学科,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和市场营销等多个专业属于省级特色专业。
学校拥有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主、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有法国、日本、韩国、新加坡及香港、台湾等境内外诸多服装专家、设计师、艺术家担任学院客座教授和高级顾问;校内建有服装实验实训基地和艺术传媒创意中心,有100多个实验实训室,与福建石狮市政府在石狮共同成立了江西服装学院石狮服饰设计研究院,与江西共青城市政府在共青城共同设立了江西服装学院共青城服装研究院,同时,在国内相关企业、单位建有200余个校外实训基地。与利郎、东蒙、波司登、阿仕顿等13家企业共建的基地2015年被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授予“中国纺织服装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校园生活丰富多彩,40多个社团为学生搭建了个性发展的舞台。赛事文化更具特色,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大赛和模特大赛等国家级赛事中屡获金、银、铜奖。
学校全新的办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高质量的人才培养,使毕业生连年走俏,供不应求,实现高层次、高薪酬、高体面就业。新华社内参、《半月谈》杂志、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等权威媒体均有报道。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深受政府、社会的肯定,先后多次荣获“江西省就业先进单位”、“中国纺织服装协会校企合作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建校25年来,7万余名江服毕业生,弄潮华夏,自强创业,成为业界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被国内服装业界誉为“江服现象”。
二、办学特色
学校坚持“内涵式、特色型、国际化”的发展思路,办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院校,努力实现“国内知名、业界一流”的办学目标。逐步形成以纺织服装学科群为主体,艺术传媒学科群和经贸管理学科群为两翼的“一体两翼”的科学发展框架。做到专业体系有特色、育人模式有特点、学生能力有特长。
三、办学层次和教育形式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我校具备“普通专升本”招生办学资格,在校应届统招专科毕业生可通过参加专升本考试进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进行学历提升,取得统招本科毕业证,并获得学士学位证。
四、招生对象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
五、招生专业
本科: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产品设计(品牌策划与时尚买手)、产品设计(奢侈品设计与管理)、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工程)、纺织工程(面料设计与检测)、软件工程(互联网营销与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环境设计、广告学(广告策划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化妆设计)、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摄像)、表演(服装表演与营销)、表演(广告模特与服装设计)、动画
专科:服装与服饰设计(服饰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企业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服装与服饰设计(高级成衣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工程)、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服装营销)、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统计与会计核算、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服装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表演(服装表演与广告模特)、人物形象设计(时尚化妆艺术)、摄影摄像艺术、动漫设计、广播电视技术
六、录取原则
依据国家教育部教学[2006]2号《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按我校分省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七、收费标准
学院收费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核准的高等院校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退费办法
严格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
九、学籍和毕业证书种类
凡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的考生,按时来校报到后,在江西省教育厅办理学籍注册,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相应层次学籍。
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学完所有课程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相应层次毕业证书(查询网址:www.chsi.com.cn)。
十、助学政策
在校就读学生生只要符合评审条件可享受“高校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纺织之光”教育奖。同时为激励优秀学生,学院和企业共同设立了“润华奖学金”、利郎(中国)有限公司“利郎奖教奖学金”、“大王学习标兵奖”、“乔顿服饰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以助学贷款、减免学费、勤工俭学、绿色通道等方式为特困生解除后顾之忧。
十一、就业
学校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促发展,,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学院与国内众多品牌企业实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共建人才培养与就业资源共享平台,每年企业都以3-5倍的岗位数来校招聘,毕业学生的一次性就业率每年都在95%以上。学院毕业生就业连年走俏,被誉为“江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