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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全称: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2.学校部颁代码:13816
3.校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大学路59号 邮编:618500
四川省绵竹新市经济开发区 邮编:618209
4.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二、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三、办学形式:全日制
四、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五、录取规则:
1.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学校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及当地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按照顺序志愿投档批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的调档比例不超过105%。
(2)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 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大于计划招生数,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校可调取报考我校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
(3)对于进档考生,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4)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入学后我校各专业只开设公共英语课程。
(5)承认各省(市、自治区)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6)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5.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四川工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并执行国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
六、奖、贷、助学措施:
1.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新生报到注册“绿色通道”制度,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先入学,随后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2.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政策的规定,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在校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校予以保留学籍,按国家规定享受学费补贴、贷款代偿、学费资助等政策。
七、联系方式:
电话:0838—3201799、3202399、3206899
传真:0838—3206188
监督电话:0838—3202115
学校网站:www.scit.cn
学校信箱:4006716761@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