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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二○○九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学校国际代码:51676。
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
3、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成人高等医药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院简介:学院创建于1953年,有50多年的悠久历史。学院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中心区,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院设管理系、医学系、检验系、药学系、护理系、基础部和社科部。现有专职教师21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1人、讲师89人。学院基础设施完备,建有各类医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以及模拟病房、手术室、药品GMP生产车间、社会药房、临床检验等实训室;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21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31.34万册,期刊560多种;学生公寓总面积为1.6万多平方米,设施配置齐全、实用,宿舍24小时供应热水。学生食堂宽敞明亮,就餐环境舒适卫生,能满足学生的生活需求,2008年学院食堂被南宁市卫生局评为“食品卫生B级单位”。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1、学院全称: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学校国际代码:51676。
2、学院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
3、办学类型:国家公办成人高等医药学校。
4、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5、学院简介:学院创建于1953年,有50多年的悠久历史。学院位于广西首府南宁市中心区,校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院设管理系、医学系、检验系、药学系、护理系、基础部和社科部。现有专职教师21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61人、讲师89人。学院基础设施完备,建有各类医学实验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多媒体教室以及模拟病房、手术室、药品GMP生产车间、社会药房、临床检验等实训室;有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2100多万元。图书馆藏书31.34万册,期刊560多种;学生公寓总面积为1.6万多平方米,设施配置齐全、实用,宿舍24小时供应热水。学生食堂宽敞明亮,就餐环境舒适卫生,能满足学生的生活需求,2008年学院食堂被南宁市卫生局评为“食品卫生B级单位”。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人数
第一条 我院2009年招生人数900人,为高职(专科)层次,学制三年。
第二条 招生专业: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药学、医药营销(药剂与药品营销)、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其中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护理专业分别被评为国家级、省级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改革试点专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还被评为省级精品专业。
第三条 招生对象: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四条 招生范围:面向广西、海南省(区)招生。
第三章 报考要求
第一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条 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体检复查。
第三条 患有色弱、色盲者均不能报考我院招生的所有专业。
第四条 鉴于药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要求考生在符国家高考体检要求的前提下,必须要检验肝功能及乙肝五项,对肝功能异常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到我院药学专业学习。
第五条 鉴于行业的特殊要求,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要求身高在1.55米以上。
第六条 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因为医学类、药学类专业要求学生能够独立完成大量、长时间的实验操作。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一条 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全程网上录取。
第二条:录取的具体方式
1、海南省(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执行“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接收投档。
2、广西省(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1、海南省(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执行“志愿优先、成绩排序”的原则接收投档。
2、广西省(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
3、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已录满,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已录满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五章 学费、奖学金、勤工助学金标准
第一条 学费将严格按广西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实行公示收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二条 学生公寓根据住宿人数与设施,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800元(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三条 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根据有关政策给予一定的奖励资助,种类及标准如下: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2、自治区政府助学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500~2500元。4、广州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5、学院优秀奖学金:每生每学期300~500元。6、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可获得相应的报酬。
第六章 毕业待遇
按桂政办发[2002]15号文的有关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和普通专科学生在户籍和学籍管理、毕业证发放、就业等方面享受同样的政策待遇,即户口可以迁移、毕业证为教育部统一印制和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为“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时派发由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院每年选送5%优秀高职毕业生直接升入本科院校学习。
第七章 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可通过电话、信件的方式或直接到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咨询。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桃源路37号 邮编:530021
电话:0771—2847911 2853620 (兼传真)
联系人:潘老师 罗老师
网址:http://www.gxwgy.com.cn
广西卫生管理干部学院
2009年4月
200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