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流程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表明已取得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律师职业资格,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的资格凭证,由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大家整理了证书申请相关问题,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流程图:
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具体流程:
1、审验身份证、学历证,并提交省司法厅复核;
2、填写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
3、提交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4、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5、填写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
6、发放司法部核准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7、按司法部、省司法厅书面通知要求,收取证书工本费;
8、按省司法厅通知时限,停止接受授予资格申请书;
9、上报申请资格人员材料。
二、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3、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书面证明材料。
三、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注意事项:
1、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出借、出租和转让。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应当在省(区、市)司法厅(局)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地(市)司法局提出补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损毁影响使用的,可以向地(市)司法局申请更换新证书。
5、尚未从事法律职业的证书持有人应当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到地(市)司法局办理年度备案。地(市)司法局应当将年度备案情况报省(区、市)司法厅(局)。
6、申请人对司法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予受理申请、不予颁发证书或确认证书无效等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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