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为 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 四风 的综合反映。下面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个人为官不为自查报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为官不为自查报告一】
“为官不为”今年首次进入《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在总结2014年工作时对“懒政”问题直言不讳:“政府工作还存在不足,有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目前少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乱作为,一些腐败问题触目惊心,有的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
古人云:“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政府官员在其位谋其政,任其职尽其责,即便是在古代封建社会,也是一项基本的政治伦理要求,是立身之本、从政之要,更不要说在21世纪的今天,没有哪个国家和社会,能够容忍官员拿着人民的钱,却不为人民办事。每一个官员都应该牢记,人民是自己的衣食父母,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所以要时刻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做一名敢担当、能负重、有作为的官员。
众所周知,“为官不为”在中国是个老大难问题。有的官员把自己当老爷,没有当上官时还能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一旦做了官,就认为该享受了,不但不做事,而且还要耍威风,忘了责任意识。尤其是感觉自己晋升无望时,就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堕落成碌碌无为的懒官、庸官。有的官员将手里的权力当成寻租的资本,而不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刻意不为,民众千急万急,他却是不见兔子不撒鹰,说白了,就是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官场劣习,把手中的权力当成自己牟取私利的资源和工具。有的官员奉行“无事就是本事”,害怕多做多错,只做太平官,看摊守业,求稳怕乱,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如此尸位素餐, 既误时误事,为民众所不齿,而且有的甚至已经构成渎职犯罪,不能单纯地将其视作“不为”。
“为官不为”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有着鲜明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针对性。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之下,经济体制改革提速与经济下行相伴,行政体制改革提速与强力反腐相伴,无论经济调控还是行政治理都已进入了“新常态”,一些官员面对“新常态”,表现出了无奈的“不为”和有意的“不为”。
在经济新常态下,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政府大包大揽的情况必须进行改变,一些官员不与时俱进,不主动适应,在岸上观望,以“没办过”“不会做”来为自己的懒惰作挡箭牌。在行政新常态下,有的官员错误地将简政放权理解为什么事都推给市场,当起甩手掌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该办的事不办,该担的责任不担,贻误了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造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被动局面。
而中央反“四风”、改作风、高压反腐更是让一些官员找到了“为官不为”的新借口:“官不聊生”,有什么干劲?“规矩太多”,有什么搞头?“动辄得咎”,何苦甩开膀子干?对中央禁令采取软抵抗,留恋过去的乱作为,容易发财的旧时光,对“新常态”嘴上不说,心里抗拒,消极应对,敷衍塞责,做样子,走形式。其结果是人员不管,工作不做,经济上不去,社会不和谐。
这说明长期以来,一些官员已经习惯了胡搞乱为,习惯了有钱就做事,为钱多做事,不该做的也揽过来做,不该拿的钱也拿。现在稍加规范,一些官员就不适应了,背底下有怨气、有怨恨了,但是又不敢公开反对,更舍不得辞职走人,于是就采取了“为官不为”的软抵抗方式。
然而一个国家、社会的正常运转,很大一部分要依靠政府工作人员用心办事,提高行政效率,如果很大一部分官员对中央采取“为官不为”的软抵抗,懈怠无为,一者人民群众难以得到良好的公共服务,二者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整个社会的运行发展必定堪忧。
【个人为官不为自查报告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激励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勤政有为,担当干事,提升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财政系统的在职工作人员。重点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单位及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人员。
二、整治重点
(一)缺乏大局意识,对上级决策部署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执行打折扣、搞变通,政令不畅,工作落实不到位。
(二)不依法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监管缺位,失职渎职,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
(三)刻板教条,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特别是在滑办〔20xx〕17号、滑办〔20xx〕13号文件确定的县委县政府主要工作、重点项目和县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落实中,反复要求,仍推进不力、进展缓慢。
(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不到位、监督不到位,导致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五)对涉及到几个股室(单位)的事项,牵头(股室)不主动,相关股室(单位)不配合,股室(单位)之间互为前置,推诿扯皮。
(六)有法不依,执法不公,趋利执法甚至徇私枉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七)工作纪律松弛,上班迟到早退、随意脱岗,工作时间不务正业,聚众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炒股、网上购物、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以及工作日午间饮酒。
(八)其它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5月上旬开始至6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5月上旬,宣传贯穿整个活动)
召开专项整治活动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下发财政系统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各财政所、二级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充分利用财政网站、微博等媒体,搭建平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营造氛围,让全县广大干部群众成为专项整治的参与者、监督者、评判者。同时,坚持典型引领,表扬一批履职尽责、敢于担当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干劲,推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
(二)自查整改(5月中旬至6月上旬)
1.对照职责自查。各单位特别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单位,要逐项对照本股室(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工作要求等,根据日常审批、监管、服务等履职尽责情况,逐人、逐事、逐项查找存在的问题。
2.征求意见查找。局活动办要通过座谈了解、个别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两代表一委员”、重点企业、干部群众对各单位,特别是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多种方式征求工作对象、服务对象对本单位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查找本单位存在的问题。
3.从严从实整改。各单位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召开领导班子会进行专题研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填报《“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整改情况表》(附件2),实行销号管理。自查整改要真刀真枪,把问题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环节、具体责任人,经查实的要严肃追责处理到位。自查整改情况要报县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监督,切实避免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监督检查(5月中旬至6月底)
1.职责公示。具有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单位,要在动员会后一周内,将本单位的主要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办理时限承诺等在本单位公开栏、财政网站予以公示,并汇编成册,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对没有按要求公示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2.受理投诉。设立举报电话:8169655,在财政网站、财政微博予以公布,畅通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3.明查暗访。通过定期或不定期,采取集中节点督查和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明查暗访,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明查暗访。坚持自查从轻,被查或举报从严的原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专项巡查。对在专项整治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久拖不办的单位,派出专项督查组入驻该单位进行专项巡察。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和相关卷宗、个别座谈、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实施问责。
5.案件查办。坚持以查办案件推进专项整治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明查暗访、督查中发现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相关单位移送、群众举报的各类问题线索,建立台账,从严从快查处,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6.通报曝光。对督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以及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形成强有力震慑。
7.民主评议。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和服务对象,分类别分层次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科学设置参评单位和部门、评议内容、参评人员,评议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对排名靠后的,查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实施问责。
(四)建章立制(6月中下旬)
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认真梳理专项整治活动中查找出的问题。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紧扣部门主要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全程代办、责任追究等各项管理和服务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切实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并坚持抓好落实,不断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成立财政局“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王**同志任组长,王**、胡**同志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从各股室(单位)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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