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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购岗郑州市区域2016年招聘简章
根据《河南省2016年实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豫人社办[2016]8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人员。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对象及岗位
2016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和离校未就业的2014届、201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统称高校毕业生。
2016年河南省政府购岗郑州市区域岗位情况统计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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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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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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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点 |
岗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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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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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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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 |
所属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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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签定劳动合同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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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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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 |
所属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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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签定劳动合同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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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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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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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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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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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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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新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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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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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乡镇 |
15 |
签定劳动合同 |
5 |
新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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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在编 |
所属乡镇 |
15 |
签定劳动合同 |
三、招聘条件
1、已在我省行政区域内进行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且持有《就业创业证》;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身体健康,适合基层岗位工作需要;
5、报考特殊基层岗位的要同时拥有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签订就业协议、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1006房间(郑州市陇海西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
本次考试实行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证明)、《就业创业证》、4张两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照进行报名登记,并如实填写《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个人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填写)。报考人员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其中,符合报名条件但没有《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待聘用上岗后到所在县(市)申请办理。
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高校毕业生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全过程。
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于8月16日8:3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允许他人代领。
对岗位无报名人员或在其他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由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研究决定。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统一组织、统一命题,郑州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实施。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8月20日上午9:00-11:00,考试科目统一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照2016年分配岗位名额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可于9月9日通过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的 “政府购岗专栏”、河南人事考试网(网址:www.hn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9月17日全省统一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地点另行通知。9月22日,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公布。
(四)体检(9月下旬)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2016年分配岗位名额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工作由郑州市政府购岗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公布。
(五)公示(10月上旬)
省 “政府购岗”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河南就业网“政府购岗专栏”进行5天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省“政府购岗”办公室统一制发,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发放《河南省2016年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通知书》,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报到通知书与其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按要求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六)岗前培训(10月中旬)
省 “政府购岗”办公室对岗前培训工作统一督导,市“政府购岗”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现状;拟服务用人单位及基层岗位的基本情况;心理健康知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签订合同(10月下旬)
完成岗前培训的高校毕业生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劳动合同》,并及时安排上岗。
五、岗位待遇
(一) 基层岗位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补贴3部分。2016年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专科生不低于1750元/月、本科生不低于1850元 /月、研究生不低于1950元/月,并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 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
(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中的社会保险补贴支付,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基层岗位就业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经当地县级人社部门确认,可以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四)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间的档案关系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统一免费管理,党、团关系转至用人单位。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不再续签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的,经考核合格,发给《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工作合格证书》,工作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取聘用的,工龄连续计算。
(五)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间,享受国家及我省关于职工休息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所规定的休假休息权利。
(六)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岗位工作期间,有创业意愿的,可在解除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后,按照我省高校毕业生创业政策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创业扶持。
本次招聘详情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河南就业网查看,其他未尽事宜由郑州市政府购岗办公室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1—68962622
联系人:徐建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