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年重庆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事业单位招聘通知”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大家喜欢!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2016年8月招聘文职人员启事
根据工作需要,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数名。
一、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政治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党、忠于祖国,热爱消防事业,无违法违纪记录,党团员优先。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年满22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其他条件。身高:男1.65米、女1.58米以上。安心工作,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形象气质佳,思维敏捷。
二、招聘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
文秘岗位:数名。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文、文秘、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优先,或长期从事文秘工作、公文写作能力较强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宣传岗位:1名。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导游、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优先,形象气质佳,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普通话二级以上。有3年以上驾龄,未发生安全事故。
三、相关待遇
(一)工资:转正后工资不低于2200元/每月,根据工作能力,工资待遇可以面议。按工作年限及等级定期增资。
(二)外聘人员在我支队工作期间,支队按照社保相关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购买五险。
(三)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公休。
(四)提供工作餐
四、报名程序
(一)应聘人员如实撰写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64124208@qq.com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4日。
(二)接到面试通知后,应聘人员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
五、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从签订聘用合同时起算。聘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工作的80%。聘用合同期满,经岗位需要且考核合格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干事电话:43306119
单位地址: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一环南路中段181号
重庆市大足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