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年绵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由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大家喜欢!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我市23家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2016年绵阳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2016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年龄:18-30周岁(1985年8月15日-1998年8月15日期间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备招聘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0年8月15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备招聘岗位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5、岗位其他具体条件和岗位另有年龄要求的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7、工作经历年限指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其中,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在以下区域内单位工作,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1)成都市和地级市所辖除区以外的县(市);
(2)所有乡镇及以下区域;
(3)少数民族自治区域、“四大片区”贫困县(区)(见附件3)。
工作单位以法人证书所登记的地点为准(党政机关以组织机构代码证为准)。军队转业干部在团级及以下单位服役时间和退役士兵服役时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四川省外的其他省(市、区)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基层工作经历限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