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费的收缴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为大家整理的教师党员党费缴纳标准,欢迎阅读。更多教师党员党费缴纳标准请关注出国留学网实用资料栏目!
教师党员党费缴纳标准
一、教职工党员缴纳党费的计算方法
中组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一条“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每月以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税后)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
根据中组部的《规定》,在岗职工党员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除去个人所交税款,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离退休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者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者按1%交纳党费。
我校教职工的党费缴纳计算基数为:
在职教职工的党费基数=(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基础补贴)-扣税
离退休职工的党费基数=离退休金+生活补贴
二、相关要求
1、为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组织部以2015年11月份工资为标准,按照规定要求重新对交纳的党费进行了计算,从2015年12月起,按新标准收交党费。
2、各基层党组织要自觉执行党费缴纳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党员应缴党费数额收交,从2016年起每季度向党员收缴一次党费。
3、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党委研究同意,并报校党委批准后,方可少交或免交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