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有超过17,000种本土的植物和树种,光是加利福尼亚州就有5,000种,从热带地区至北极都有植物分布,美国的植物是世界上最多样化的,同时,数千种非本土的外来物种有时也会影响到本土的动植物。下面是出国留学网整理的去美国留学打工需要注意的事项相关资料,欢迎参考!
美国政府对于学生的校内打工没有特别多的限制,只要留学生注册维持全时学生身份,就不需要办理特别的许可。但对于学生打工的时间,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即学生在学期间打工不可以超过20时,在假期时打工不可以超过40小时。
但对于打工种类稍有区别,来美留学的学生一般持两种签证,即J1公派学生签证和F1私人学生签证。根据美国移民局规定,持J1签证的正式学生工作性质必须跟其学业有关;持F1签证的学生工作范围必须在校园之内。纵观美国校园的工作,体力活居多,比如在图书馆整理图书,在食堂打扫卫生,卖饭菜等等。这些工作所得的工资是美国的最低工资标准,即每小时5.75美元。这样,一个月下来也不过460美元,能糊口就不错了。
而在假期的40小时工作时间不必限制在校园内。但在找工作之前,必须去学校的国际学生办公室办理工作许可手续。之后,再去移民局办“工作许可证”,即“工卡”。许多留学生都把夏天看成是“挣钱”的好机会,而且一般首选中餐馆。中餐馆里的工作种类很多,最好的要算招待。因为招待不但拿底薪,还拿小费。在美国小费一般是饭菜费的15-20%。
美国介绍:
政府机构
总统内阁制。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2001年1月20日,乔治·沃克·布什宣誓就任总统,2005年1月20日开始第二任期。2008年11月4日,美国总统候选人奥巴马赢得了2008年美国总统选举,成为美国第56届、第44任和第43位总统。
法律
美国法律继承了英国的判例法传统,美国法院承袭“遵循先例”原则,属于英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世纪中叶以前,早期的美国案件仍然经常引用当时的英国案例来应用,此后随着美国逐步发展起自己的法律制度,到如今美国的绝大多数司法引用自国内案例。
美国宪法是最重要的法律来源,所有其他法律都源于宪法并低于宪法的效力。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基于宪法的最高性,如果国会通过与宪法相冲突的法律,最高法院可判定该法违宪,任何一个美国法院都可以根据宪法来审理案件。美国最高法院于马伯利诉麦迪逊案(1803年)中确立了法院的这项权力,使得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
宪法
美国是现存历史最悠久的宪政立宪共和国,有世界上最早并仍在运作的成文宪法,并经立法机构批准产生。在某些州,司法系统官员也通过多数制选举产生。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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