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年贵州贵阳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为加强我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增强单位活力,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定,决定开展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2016年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市招聘工作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下,由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农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市农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农委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委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3名,其中贵阳市农业机械化科技推广站1名,贵阳市农业试验中心1名,贵阳市种子管理站1名。具体招聘情况详见《贵阳市农业委员会(市扶贫办)公开招聘委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3.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要求和相应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9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9月20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2013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新招聘在试用期内的。
3.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4.截止2016年9月19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5.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7.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违规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11.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