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开了,下面是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提供的“第15次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开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9月24日,我国将举行第15次国家司法考试。
与往年不同,数以十万计的考生早在备考期间就收到各种考试辅导机构提醒:今年很可能是国家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
自开考以来,这一被誉为“天下第一考”的考试如同一座独木桥——唯有通过它,才能迈向法官、检察官、律师等法律职业。
2015年底,中央明确出台《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要求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统一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并要求将各项改革措施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落实到位。
这场改革带来的绝不是考试改名那么简单。在业界,这被认为是我国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迈出的又一大步。
通往法律职业的“独木桥”
从今年6月开始,四川大学2015级法律硕士阳皓除了教室、宿舍和食堂,几乎不去任何地方,他保持着每天8小时以上的复习时间,复习资料垒在一起超过一米厚。其中既包括刑法、民法、国际法等部门法,还包括法理学、法制史等基础知识。
这一切,都是为了司法考试作准备。
如果能顺利通过,阳皓离他梦寐以求的律师职业又近了一步。
在四川省,9月24日将有2万多名考生和阳皓一起走进考场。他们中只有约20%能挤过这座“独木桥”。
我国自2002年开始举行国家统一的司法考试。因其难度之大、通过率之低被认为是我国所有考试之最,也被人们称为“天下第一考”。
阳皓的身边,不乏励志的榜样——36岁的李苗,四川大学2003级民商法专业硕士,2004年通过司考后成为一名职业律师。12年中,他从月薪1500元的无名助理成长为成都民商事领域颇有名气的律师,并创办了自己的事务所;32岁的霍子诗,四川大学2006级刑法专业硕士,2007年通过司考,研究生毕业后虽报考省级政法部门失利,但他用7年的时间从一位月薪2600元的法律援助律师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并成为成都一家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
“法盲”逆袭背后的司考弊端
今年并不是阳皓的第一次司法考试。大三时他曾经失败过一次。
那年,他出于对“科班出身”的自信,几乎没有复习便上阵“裸考”,成绩并不理想。
出乎他意料的是,一位过去被他戏称为“法盲”的历史系的同学,在花了8000元培训费参加了一个封闭式训练班后,竟然高分通过了考试。
非法学专业考生的“逆袭”并不少见。对此,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万毅认为,此现象源于考试过于僵化,考查的只是法律知识,而非法学素养。
万毅曾经担任司法考试的出题人,负责刑事诉讼法和证据法题库命题工作。“命题的要求很小儿科,每次考试就是从题库中选择题目进行‘拼卷’。前三卷都是选择题,并不能真正反映能力。”他说。“由于更多的是考死记硬背,一些非法律专业的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突击准备,往往能考出好成绩。这无论对法学教育还是考试本身来说,都是讽刺。”
虽然非法律专业人员“逆袭”的故事很励志,但在万毅和许多法律职业人看来,报考资格的泛化变相拉低了考试的层次。而没有经过系统法学教育和训练的非专业人员,仅因为一纸证书便匆匆入行,执业中常常带来让人啼笑皆非的尴尬。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你的代理范围是什么?
律师:记不清楚了,详见委托书。
审判长:你要求两名被告承担共同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提出主张的依据是什么?
律师:(停顿了约十秒),共同责任,依据是合同法。
审判长:具体什么条款?
律师:依据就是合同法,具体条文我要查一下。
这一幕,发生在记者曾在成都中院旁听的一个标的为1亿多元的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中。
对于法官们来说,这样的“不专业”在庭审中时常遭遇。
统一教育背景
在万毅看来,考试作为通往这个共同体的首道关卡,首先应当把好教育背景关。如今,他的这一观点在司法考试改革中得到了体现。
2015年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明确,司法考试制度将调整为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后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只向法学专业毕业生和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定年限的人员开放,非法学类将不得报考。
万毅认为,这对外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的职业“门槛”今后将会提高,未来的法学教育也会走向精英化。
从法科生到法律职业人,不止一个考试的距离
“统一教育背景是中国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一步。”万毅说。“但考试本身还有诸多待改革的地方。”
他认为,就目前的考试而言,命题方式和内容尚未真正达到选拔和训练合格法律职业人的要求,面试的缺失使得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表达能力无从考量。
在我国高校专业的就业率排名中,法学长期处于垫底的位置。现实中,一方面,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蓬勃增长;另一方面,能获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又很少。
“四中全会《决议》提出‘尽快建立法学专业学生到法律岗位就业的便捷机制’,目前尚未有实质性的进展。”四川大学法学院讲师王有粮说,“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无论司法考试还是法律资格考试,都是难挤的独木桥。考试的内容对学生来说很难,对大律师、大法官来说又不够,未来是否可以借鉴会计师资格考试,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也进行分层次的设置?”
他认为,分层次的职业资格考试应与分层次的法学教育呼应。“法律教育是多元的,既有理论性,也有应用性。目前已具规模的法学教育应当朝更精细化的方向发展。本科、专业硕士、法律硕士、在职法律硕士的培养都应当有所不同。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的设置也应有所不同。”
“从法科生到一名合格的法官,不止一个考试的距离。如何与当事人沟通,在庭审中怎样把握节奏、适时制止和打断等实务技巧,是目前的法学教育中普遍缺失的内容,也无法通过考试进行评估。对于任何一个法律职业来说,学校的教育还远远不够。”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院长唐卫说。
9月24日,阳皓即将进行他人生中的第二次司法考试,无论此次结果如何,他都认定自己是未来的法律职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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