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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十堰2016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
根据《湖北十堰2016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湖北十堰2016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如下:
(一)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十堰市且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申报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刑事处罚记载,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行为,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三)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经县(市)人民医院或十堰市太和医院、十堰市人民医院体检,符合教师身体素质条件的要求,且鉴定结论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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