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即将开始,各位参加教师资格证认定的考生也要时刻关注着考试资讯,第一时间了解考试动态。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安徽池州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徽池州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证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资[2016]2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师资函〔2016〕33号)等规定和要求,现将2016年秋季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池州市辖区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池州市辖区内普通高校学生不参加秋季认定工作)。其中,户籍在池州市是指申请人提供池州市辖区内由公安派出所登记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工作单位在池州市是指申请人在池州市辖区内有工作单位,具体分为有编制人员出具工作单位相关文件证明,有岗位没有编制人员出具本人所在池州市人事代理机构人事档案的证明,仅有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视为无效证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池州市辖区内的申请人应回本人户籍所在地申报。
(二)认定对象
1. 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即:
2013年9月试点工作启动后,从2014年起新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截止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2.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人员。
认定对象中,1项为“非国考”人员,2项为“国考”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要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员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即《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签字盖章)。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9月21日至9月27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从“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其他申请人从“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开放时间为申报时期内工作日8:00-18:00,双休日和其他时间段该网站停止服务。申请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备遗忘密码时找回密码。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池州市辖区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池州市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池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其申请材料及现场确认均由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2、体检。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到政府举办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公告第六项),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照片务必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体检表一律不予受理。
3、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按规定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现场确认。各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池州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2日至10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确认地点见本公告第六项)。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及体检完成后务必携带申请材料前来现场确认,网报系统方能显示成功,凡未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
4、公示与颁发证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意见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具体时间、地点见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网站中发布的资格认定结论与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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