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四川绵阳2016下半年公务员考试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公务员局
关于二○一六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
(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6年第27号)
为满足我市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 http://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在《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见附件)中分为三类。招考对象中“不限”,是指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报名第一日),报考人员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截止2016年10月26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四川省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社工人才****”等五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10月26日-1998年10月26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收单位及名额
具体招录单位、名额、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 (www.scpta.gov.cn)。市级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县市区、园区、乡(镇)机关的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市区、园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其中:县市区党群机关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园区职位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园区党群工作部负责;县市区行政机关、乡镇机关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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