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2012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专业介绍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影视媒体及相关部门,培养具备中国播音学、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及美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从事广播电视普通话新闻播音主持及新闻报道、专题播音主持、各类节目主持、体育评论解说、影视配音、演播,广播电视编导、记者以及播音主持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复合型新闻传播专门人才。
西北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创建于2002年,是陕西省第一家创办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院校,也是西部地区最早开设该专业的院校之一,已发展成为西部地区有较高声誉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艺(理) |
四年 |
本科 |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 |
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报。 |
三、报考条件符合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考条件;身体健康,无发音器官疾病,无色盲、夜盲等症;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58米。
四、专业课考试
1.陕西考生不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外省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专业统考的,统考成绩必须合格),并于4月30日前在西北大学网站“本科招生”栏目中查询专业课成绩,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站公布的考试结果填报高考志愿,学校不再另行发放专业课测试合格通知单。
2.专业课考试安排如下:
专业 | 科类 | 网上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地址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艺(理) | 2月10-26日 | 2月28-29日 | 西北大学(太白校区) | 西安市太白北路229号 |
考试科目、面试:才艺表演,朗读指定作品和即兴评述;笔试:观摩短片,撰写分析文章 |
3.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西北大学网站“本科招生”栏目,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省招办发放的《2012年省艺术专业课考试报考证》、考生所在省份有播音类专业统考者还须出示《2012年省专业课统考合格证》及以上三种证件的复印件于2012年2月27日到西北大学现场。
五、文化课考试考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招生办办理有关文化课报考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陕西考生统考成绩合格且符合陕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陕西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按照陕西省播音类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外省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播音类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合格(考生所在省有播音类专业统考的,还需通过省统考),且符合所在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所在省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结合本人志愿,兼顾地区平衡,按照专业课考试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七、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
2012年西北大学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继续招生。报考我校主持与播音专业(专科)的陕西、河南、山西考生必须取得所在省播音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并以省统考成绩为准录取。
专业名称 |
科类 |
学制 |
层次 |
招生范围 |
备注 |
主持与播音 |
艺(文)、艺(理) |
三年 |
专科 |
陕西省 |
咨询电话:029-88302744、88303533 |
艺(文) |
三年 |
专科 |
河南省、山西省 |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上述材料缺一不可。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