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艺术学院位于享有“歌舞之乡”和“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是西北地区唯一的综合艺术院校,也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
学院设有音乐系、美术系、舞蹈系、影视戏剧系、文化事业管理5个系,还有成人与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预科部、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5个教学单位,在校学生4500余人。普通本科共有19个专业(37个方向),普通专科2个专业。学院现有60多个教学实习实践基地,设有新疆民间美术研究所、新疆民族音乐研究中心、西域佛教文化艺术研究所、民族乐团、青年交响乐团、合唱团、新艺歌舞团等科研机构和演出单位。
多年来,学院的教学与艺术实践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全国首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获得5项一等奖;在第二届、第三届中国影视与时尚造型艺术精英大赛中一举获得“金蝴蝶”金、银、铜奖;在“桃李杯”、“CCTV”舞蹈大赛、“全国舞蹈大赛”、“荷花奖”等全国舞蹈赛事中获得30余项大奖;在第二届、第三届全国民族器乐演奏比赛中获“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艺术院校奖”金、银奖;2007年荣获首届“中国原生态民歌大赛”院校组金奖等。获得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新疆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连续四年荣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和全国学联授予的“全国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自1958年建院以来,累计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院始终遵循艺术教育和人才培养规律,确立了“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理念,狠抓人才培养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和繁荣文化艺术事业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从2012年起,我院继续与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联合招收培养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