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北路17号
电 话:0763-3310773 0763-3865177
类 型:邮局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8号市政府1号楼
服务热线:12333
办公电话:0763-3362971、3364351
传真号码:0763-3383785
上班时间: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交路线:
1、乘坐105路公交车到迎宾馆公交站下步行230米。
2、乘坐公交9路、113路公交车到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站下步行310米。
3、乘坐公交29路、102路、107路、205路、213路公交车到会展中心公交站下步行310米。
4、乘坐公交14路、37路、101路、104路、203路、208路公交到清远市公路局公交站下步行380米。
5、乘坐311路公交到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交站下步行380米。
职能简介
(一)拟订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清远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制定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开展就业援助,促进充分就业。
(四)负责清远市技工学校管理,按权限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资格认定,指导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和规范管理。
(五)拟订和监督落实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负责社保基金监督举报。
(六)拟订并依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拟订并依法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负责企业年薪方案的备案及监督检查。
(七)依法开展市本级工伤认定,县级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和劳动能力鉴定日常工作。
(八)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批,负责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
(九)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推荐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称制度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综合管理,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十)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承办清远市人民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
(十二)组织拟订清远市农民工工作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十三)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办法,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
(十四)承办清远市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