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江苏公务员基层工作经历问题解答”,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注:以下介绍参考201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相关政策。
1、关于“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理解?
答: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一般只要有劳动合同或者缴纳社保证明的工作都能算作基层工作经验。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2、哪些属于参加基层项目的人员?如何认定?
答: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乡镇街道、垂直管理系统基层单位、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由于是聘用制,没转档案,毕业的时候签的是另一家单位,该如何证明工作经验?
江苏公务员考试中基层工作经验的证明一般是劳动合同或者是社保金的缴纳证明,如果单位可以出具工作证明,一般也可以算做基层工作经验,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建议报名前可以跟相关招录单位电话确认之后再报考。
4、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是如何界定的?
答: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5、基层工作经历和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如何界定?
答: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如:职位要求“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2年。
6、“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何种身份报考?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相应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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