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年山西永济市事业单位招聘136人”,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山西省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1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和充实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卫计等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以及山西省人社厅、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6名,其中教师92名(全额),镇卫生院30名(全额),市人民医院9名(差额),市招待所5名(自收自支)。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服务基层人员岗位按比例已从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总数中提出,此次招聘不设服务基层人员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职业(执业)资格;
5、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现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中专升专科学生、专科升本科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出现过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护士执照的人员,不得报考医疗卫生岗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人社局网站、永济报、电视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相关注意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本人办理报名手续,持二代身份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在人才市场代理的,提交代理合同或有关人事代理证明材料)、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专科及以上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现场照相并填写《永济市201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2)。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参加报考人员中的大中专毕业生年龄以档案年龄为准。年龄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已参加工作的人员,如要报考,须持有原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县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或介绍信。
此次报考医疗卫生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招聘岗位将按相关规定相应核减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笔试前向社会公告。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通知本人可进行岗位改报,没有符合条件的岗位或未进行岗位改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3]223号)精神,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收取每人报名考务费60元。
报名时间及地点以招聘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