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专题片《严防灯下黑》观后感
中央电视台昨晚播放的电视专题片《打铁还需自身硬》之中篇《严防灯下黑》,以中央纪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原副处长袁卫华、天津市纪委信访室原副主任刘忠、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沈佳及中央纪委法规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等被查处的纪检监察干部串通包庇、故意泄露案情,利用问题线索谋取私利,或利用纪律审查的权力谋利等典型的“灯下黑”案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建设的反面教材,教训极其深刻。时刻警示着我们,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是生活在真空里,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放弃底线,放松要求,放任自流,同样会违纪违法,甚至走向犯罪深渊。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45分钟的专题片,传递了中央纪委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不断创新组织制度,强化自我监督,以坚决的态度清理门户,严防“灯下黑”的坚定决心。彰显“监督者自身,决不能成为监督盲点”的信念。片中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击碎了“灯下黑”的幻想,印证了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打铁还需自身硬,是每一位纪检干部的基本标准。现在,各种诱惑陷阱不少,很容易忘记初心初衷、产生方向迷惑,很容易陷入泥潭而不能自拔,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经常进行自省,明确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正确履责。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防微杜渐,警惕和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为自己筑上一道反腐的坚强防线。不能光去要求别人,必须做到正人先正己,正如专题片中说的“监督执纪问责的探照灯,不仅是照向别人,也在时时照向纪检机关自己”。要多拿手电筒照照自己,带头从严要求自己,带头解决自身问题,才能有效防止“灯下黑”,真正做到政治忠诚、本人干净、敢于担当。
观后心得:实行“零容忍” 严防“灯下黑”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介绍:2016年8月,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判处沈佳无期徒刑。200多页的判决书逐一认定了沈佳的52项犯罪事实,法院宣读用了一个多小时。
沈佳作为纪检干部,熟悉各种调查方法、调查流程。他一边滥用职权谋取利益,一边用各种手段规避调查,掩盖违纪行为。
沈佳身处纪委核心部门却如此肆意妄为,属于典型的“灯下黑”现象,也警示着如果对“自己人”监督缺失,就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灯下黑”是原指照明时由于被灯具自身遮挡,在灯下产生阴暗区域。由于这些区域离光源很近,现引申为:人们对发生在身边很近事物和事件没有看见和察觉。
2014年1月19日,中纪委发布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增强全党的组织纪律性,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通知强调,要联系自身实际,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中篇《严防“灯下黑”》告诉我们纪检监察队伍并非处处“铁板一块”。 像曹立新、袁卫华、沈佳等纪检监察队伍中的人或通风报信,或成为“保护伞”,成为典型的“灯下黑”。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既然必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就必须先得对自己零容忍。这样的道理,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都应该懂,都应该奉为信条。
纪检监察队伍中不允许有“灯下黑”的情况存在。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说到底是为让“打铁还需自身硬”成为事实,说到底是为了将纪检监察队伍打造成一支反腐败的“铁军”。而打造一支反腐败的“铁军”,说到底是为了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战斗力,是为了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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