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施购汇新规定 购汇总额度并无变化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7年1月5日发布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由此拉开了人民币购汇相对自由的时代大幕。《细则》规定,对个人境内购汇实施“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的年度总额管理,相比此前的“每人每年2万美元”的购汇额度有了很大提升。“每人每年5万美元”,成了几乎每位在海外生活的华人都熟知的购汇规则。
但自2016年冬天开始,人们却发现自己的朋友圈里开始频繁出现《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严控购汇》、《“蚂蚁搬家”一律进入黑名单》等涉及中国购汇政策的文章。海外华人及他们身在中国的亲属不禁忧虑,是否一直以来在民间流传已久的“中国即将缩紧人民币外流渠道”的传言行将成真。2016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又突然发布了新规,宣布每笔当日购汇等值超5万人民币、境外汇款超等值1万美元的交易须被上报。紧接着,新年刚过,人们发现在中国购汇时须填写以前不是强制填写的《个人购汇申请书》,“外汇禁止用于境外购房”的字眼也赫然出现在申请书上。一时间外汇收紧的“三板斧”,如黑云压城,使得华人群体人心惶惶。
经查证,人们最早读到的有关“外汇局禁止‘蚂蚁搬家’”一类的文章中的内容是“旧事重提”。该类文章中所共同提到的中国外汇管理局将把使用“蚂蚁搬家”的方式换汇(即把每次购汇数额控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少量多次地向境外转移人民币资产)的个人列入观察名单的政策是早已存在的。事实上,这源自于2015年9月下达、2016年1月1日生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该政策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货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等三种情况将被视作“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蚂蚁搬家”。“蚂蚁搬家”者将被银行记入“关注名单”,进而可能被暂停外汇交易和汇款。不过,这则规定并未对“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上限做出改变。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央行出台了《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办法》中同个人关联最大的,即规定“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以及“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需由金融机构“进行报告”。也就是说,对个人而言,自2017年起,如果一人一天内购取等价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外汇,或一天内汇出价值1万美元以上的外币到海外账户,都将被视作进行“大额交易”,而银行将会对这则交易进行报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对新华社等官方媒体的说法,新规中所提及的“对大额交易进行报告”的实施主体是金融机构,而对象单位是中国的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也就是说,民众即便进行了“大额购汇交易”,也无需自己另行申报。因此,购汇程序并未发生本质性变化。而根据马骏对政策的解读,银行对“大额购汇交易”的申报也是为了加强中国对洗钱犯罪的监管。也就是说,普通民众使用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收益进行大额购汇活动,理论上即便被反洗钱部门列为监管对象,也无需过度担心。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新规依然未对“每人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上限做出更改。
不过,自2017年1月1日起,购汇的民众已经直接体会到了购汇政策具体执行层面的变化。新年开始后,无论是在银行柜台还是通过网络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不管以何种理由办理购汇业务,都需要填写全新的《个人购汇申请书》。相比之下,以往使用出境旅游、给留学生子女汇款等理由购汇的话,通常只需和银行柜员口头交流,无需留下书面凭证。
新的《个人购汇申请书》中,在要求购汇人及代理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基础信息之余,还要求在因私旅游、境外留学、公务及商务出国、探亲、境外就医、货物贸易、购买非投资类保险、咨询服务及其他等九个选项中选择具体购汇理由,并且甚至要求购汇者填写预计用汇时间。每一则选项后都跟有更细致的信息调查,如选择旅游的话就需要填写预计境外逗留时间、目的地国家以及旅行方式;如选择就医,在填写逗留时间和目的地国之外还需给出对方医院名称。除此之外,《个人购汇申请书》上还以醒目字眼明确标出,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个人购汇申请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作为对违规者的处罚标准。根据《条例》,如果“违法违规逃汇”,除了可能被列入“关注名单”、剥夺两年购汇额度之外,还将面临逃汇金额3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会被处以最多逃汇金额等值的罚款。
不过,外汇管理局方面在2017年1月3日通过人民网特别刊文强调,个人购汇不允许境外买房、投资并非新政策,而是“一直以来都不能做”。但是,更为严格的购汇申报程序显然昭示着中国各金融机构在落实“禁止购汇境外买房、投资”这一政策时将更为周密、明确。这一点从《个人购汇申请书》所给出的购汇理由选项中就可以看出端倪:九项可以选择的购汇理由中,除“其他”之外,并无任何一项可以用于留学生和商务出国人士等身份之外的海外华人及其亲属购汇。也就是说,无论是海外华人自己购汇,委托直系亲属代为购汇,还是请亲属以他们的购汇额度帮忙购汇,不必说用于买房和投资,即便是用于贴补生活,在《个人购汇申请书》上都将找不到完全符合的理由。
对此,加西周末记者采访了在北京某银行任职超过十年的童女士。她表示,自己在新政下达后已与北京市各主流商业银行进行了交流。虽然《个人购汇申请书》中没有列出海外华人购汇的对应理由,海外华人及其直系亲属仍可用“生活费”、“家用费”等名义在规定范围内于各商业银行合理购汇。然而,在北美房地产市场价格处于高位的今日,即便华人不顾购汇申请规定,用其他名目购汇以行买房之实,所能换到手的外汇也属杯水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