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们来看看本文“2017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栏目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教学、科技创新水平,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 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报重庆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院概况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国家民政部与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重庆市首批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现有应用技术学院、社会工作学院、工商管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文化产业管理学院、工程管理学院、财经学院、旅游学院、健康与老年服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招生专业46个,面向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在校生12373人。
二、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57名。(详见《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 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 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和高职教育,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无不良嗜好。
(四)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有特别要求的除外,详见《一览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的前一天。
(五)具备能正常履行本简章招聘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健康的身体条件。
(六)在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良,没有受过处分。
(七)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关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八)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九)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十)符合事业单位 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条件。
(十一)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需与所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和学历(位)要求两栏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考评工作小组,在重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教委指导下,具体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公开招聘工作。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登录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cswu.cn/rsc/)人才引进模块进行报名。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一览表》,按照岗位位资格条件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完全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在线如实、准确填写《公开招聘及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凡报考多岗位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专业名称需按本科、研究生分阶段填写。在线填报完成出现静候佳音,表示已经报名成功。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2月28日止。
联系人:张老师023-65626008;刘老师023-6562661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进行审查。网上资格审查的结果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的依据,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通过现场确认予以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者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将于2017年3月6日前在学校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cswu.cn/rsc/)公布,请随时关注。
(三)资格复审及领取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者,由本人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持2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职(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党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2017届高校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并确认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规定现场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科,领取准考证。
(四)岗位调整
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递减或取消招聘的情况,学校将及时在人力资源处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后,本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考核的,退还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宜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上通知。
1、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
本类人员的考试考核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1)专业能力测试采取试讲、专业答辩或学术交流访谈的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和学术水平。
(2)面试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才艺展示、综合职业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学位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
本类人员的考试考核分为笔试、试讲和面试。分值各100分。面试前,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事宜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为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
(2)试讲内容为本岗位所须相关专业知识,由各招聘工作小组指定教材、章节。试讲时需用普通话,并提供教案和PPT课件。试讲时间控制在40分钟以内,教学对象为高职学生,重点从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具的能力、教学效果等要素进行考核评分。
(3)面试比例为1:2。面试按笔试、试讲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才艺展示、综合职业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3、园林规划设计实训员岗位和云计算资源管理、信息管理、网络管理、教学运行、学籍管理、实验室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本类岗位考试考核主要分为笔试、实作和面试,分值各100分。面试前,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事宜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为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1)笔试内容为该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实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实践动手能力。
(3)面试比例为1:2。面试按笔试、实作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才艺展示、综合职业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
4、辅导员岗位和档案管理、秘书、宣传教育、监察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
本类岗位考试考核主要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面试前,应聘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具体事宜以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通知为准。测试结果不纳入总成绩,仅作为参考。
(1)笔试内容为该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辅导员岗位面试比例为1:3,本类其他岗位面试比例为1: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自我陈述、专业考核、现场答辩。重点从师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特长才艺展示、综合职业能力等要素进行综合考核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