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对我区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作出安排。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开斋节:6月24日至28日放假调休,共5天。7月1日(星期六)上班。
七、古尔邦节:8月30日至9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8月27日(星期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