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省直老社保卡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05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跨省应用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290号)要求,为更好适应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二代卡)跨省异地应用、异地服务等业务需求,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停止使用省直老社保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开始,省直老社保卡停止使用,不可用于省直医保结算(老卡样式见附件1)。
二、省直二代卡由单位统一申办,如有未办理二代卡的省直医保参保人员请联系本单位经办人员,由单位经办人员按照《关于省直参保单位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及制发卡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函〔2014〕190号)要求统一办理。
三、省直医保参保人员所持二代卡现阶段主要用于医保住院结算和金融应用,未来将陆续开通其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直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方式继续保持原有模式不变。
四、二代卡激活社保功能(激活指修改社保功能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123456)后方可用于医保住院结算。持卡人可到省直社保卡服务窗口以及合肥市相关银行网点(见附件2)办理社保功能激活手续。
五、二代卡激活金融功能后方可用于金融应用(如:存取款、转账、消费等),金融功能激活及应用遵照金融部门金融IC卡有关规定。
六、二代卡一人一卡、全省通用,不可重复办理。持省内其他地市二代卡的省直医保参保人员,社保功能与省直二代卡完全相同,无需换卡。
七、根据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安排,我省将逐步开通跨省就医直接结算,届时将只支持二代卡出省就医,如有跨省异地就医需要的省直参保人员尚无二代卡,请于2月底前联系单位经办人按要求办理申领手续。
八、老卡停用后,尚未办理二代卡的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如急需用卡,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直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临时社保卡。代办同时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九、名字中含生僻字特殊情况暂时无法制卡的参保人员,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直社保卡服务窗口申领临时社保卡。代办同时携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十、持老卡登记住院人员停用老社保卡后,可持二代卡办理出院结算。
咨询电话:12333 0551-62663136
省直社保卡服务窗口地址:合肥市庐阳区长江路333号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东806室
二代卡常见问题咨询网址: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众参与-问题解答-社保卡(网址:http://www.ah.hrss.gov.cn/web/lm/120202.html)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