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岁长春市民沙先生不幸罹患淋巴癌,他在想捐献遗体的同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愿望———推广“抱团养老”概念,这一切源于在他妻子过世后,他觉得生活太孤独,喜欢读书看报上网的他接触到了“抱团养老”新观念。后来他找到了一名志同道合者,他担心自己离世后,这位伙伴重新陷入孤独,所以希望能有更多人加入到“抱团养老”的群体中。
新文化讯(记者 邢阳)本报报道沙先生的故事后,26日全天有近百名读者来电,他们有的想要联系沙先生本人,有的想要咨询,还有很多人表述了自己对“抱团养老”的看法。
读者对“抱团养老”说法不一
下面86留学网收集了几名读者的想法,可能代表了很多人的心声。
刘女士,退休前是一位医生,对于养老机构,她说“没有我相中的。”在看到沙先生的倡议后,刘女士非常认同,她认为,提倡“抱团养老”的同时,希望共同养老的伙伴能和自己文化水平相仿、聊得来。
赵先生,今年70多岁,是一位独居老人。“我觉得 抱团养老 很好,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互相帮助”,赵先生说,他平时也不太爱主动和人交流,如果有一群兴趣相投的伙伴就好了。
也有读者对“抱团养老”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高女士,今年68岁,她认为“抱团养老”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如果有些问题不能理顺,可能会在过程中出现很多麻烦。高女士说,比如费用问题如何解决?如何选定“抱团”的对象?抱团对象中有人生病了怎么办?谁来照顾?“抱团”中谁负责做饭?日常卫生等等生活的细节,都有可能会引发矛盾。
针对高女士的担心,记者再次联系到了沙先生,他对“抱团养老”的推广一直持乐观态度,他认为,所有的问题都可以解决。“如果有一批老年人朝这个理想和目的思考了,实际的问题就可群策群力,讨论协商解决。”沙先生说,“实际上国内外都有抱团趣味养老的成功例子。”
沙先生认为,最关键的不是“抱团养老”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问题,而是“人心和家庭观念”,只有改变观念,才能实现“精神的小康”。
在被问及如果“抱团养老”的群体中性格不合该如何处理时,沙先生认为,人都是有理性的,也都是有很大可塑性的。
民政部门:也要看到问题
记者联系到了长春市民政局福利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民政部门提倡在农村进行“互助式”的养老,但和沙先生所讲的“抱团养老”并不一样,“互助式”养老主要是针对农村的留守老人,村里的年轻人在务农之余,给老人提供一些照顾。“这种照顾有点类似义工的模式,但将来政府有可能会出台相关政策,给这些照顾老人的村民一些补助,也就是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模式。”
该工作人员说:“ 抱团养老 这种模式因为国家没有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所以只能是自发的、个人层面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没有制度约束,所以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一旦出现问题,可能会引发很多矛盾。”
该工作人员认为,“抱团养老”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应该值得肯定和支持,但也必须看到这种模式可能存在的问题。“首先老人的行为能力比较弱,还有一些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他们需要更专业的护理人员,老人们不一定具有这些能力。”他说,“另外,在 抱团养老 的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如何处理?即便之前制定了规范,但这个还是主要靠自觉,没有强制力。”
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很多企业和社会组织已经投入力量在社区组织居家养老服务点,能满足各层次不同程度需求,能提供给老人更好的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