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风易俗一直在文明创建工作的重点,社区如何优势开展这项工作,86留学网小编收集整理2017年社区移风易俗活动方案数篇,供大家参考。
2017社区移风易俗推动活动方案一
郎溪县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为目标,为推动我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引领全村形成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根据县、镇政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镇政府的要求,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扎实深入开展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活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我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目标任务
1、创建标准。村规民约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健全,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较好,婚丧事不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基本杜绝,各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大力弘扬,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及文体活动场所齐全,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2、领导体制。成立移风易俗活动领导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成员具体抓,各司其职。成立道德评议会、禁毒协会等群众组织,并正常开展工作,社区建立科普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3、工作机制。有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分解任务;通过宣传栏、党员干部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有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总结,有会议、宣传、等文字、图片资料。
4、道德建设。普遍开展 “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有公益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且宣传内容经常更新;群众知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无道德失范言行。
5、社会风尚。制定村规民约,下发到户,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村家中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无封建迷信、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宗族派别势力;倡导婚育新风,无性别歧视和计划外生育现象。
6、公益事业。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等公益事业稳步发展,有农家书屋或图书阅览室,有计划生育服务室,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开展经常,丰富多彩,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引导群众,大力倡导婚事、丧事简办 ,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平等、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大意义,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认真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3、加强领导,务求实效
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程,要高度重视,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制定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的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切实抓好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严厉打击算命,看风水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邪教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积极引导群众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
2017社区移风易俗推动活动方案二
为扎实推动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根据街道党委、办事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农民素质为根本,按照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的要求,扎实开展创建移风易俗示范村活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二、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统筹建设,立足实际、分类指导,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原则,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创建活动。
三、创建标准
居规民约完善,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健全。家庭和谐、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较好,各种创建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新风大力弘扬。婚丧事不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基本杜绝。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稳步推进,农家书屋及文体活动场所齐全,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四、考核细则
(一)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完备,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群关系和谐融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领导体制。成立移风易俗活动领导组织,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各相关成员具体抓,各司其职;成立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组织,并正常开展工作;建立科普组织,有计划组织村民学习科普知识,开展科普活动。
(三)工作机制。有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查找问题、分解任务;通过广播会、党员干部会、议事代表会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全体村民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有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计划、总结,有会议、宣传、检查、考核、评比等文字、图片、影音资料。
(四)道德建设。普遍开展“文明信用户”、“孝老爱亲户”、“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等评选活动,农户参与比例占总户数的90%以上,农户创评意识强,当选户数不低于总户数的20%,且质量较高;有公益宣传标语牌和宣传栏,且宣传内容经常更新;群众知晓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内容,无道德失范言行。
(五)社会风尚。制定村规民约,下发到户,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或悬挂;村民家中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婚丧大操大办和盲目攀比现象;无封建迷信、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无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宗族派别势力;倡导婚育新风,无性别歧视和计划外生育现象。
(六)公益事业。文化、卫生、体育、教育等公益事业稳步发展,有农家书屋或图书阅览室,有农村文化墙,有广播室,有卫生室,有计划生育服务室,有文体活动场所;群众性文化体育和娱乐活动开展经常,丰富多彩,有计划、有方案、有记录;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100%,留守儿童得到帮扶。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移风易俗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广大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开展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摒弃陈旧落后的思想观念,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建立起平等、友爱、互助的人际关系,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促进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作用,认真做好移风易俗的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移风易俗,倡树新风。要及时宣传报道各示范村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建积极性、创造性,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栏、宣传牌、文化墙、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和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婚丧改革的法律法规,宣传移风易俗的积极意义,使文明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三)加强领导,务求实效。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到目标管理范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齐抓共管。要把组织、指导群众性移风易俗活动的开展,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真正把移风易俗活动落到实处。制定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的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要不断增强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积极引导群众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要切实抓好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协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民间组织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作用。要严厉打击占卜、算命测字、看风水、看手相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邪教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
2017社区移风易俗推动活动方案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平安槚山建设,切实维护全乡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平安建设成效的根本标准,推进各村(居)、相关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改进作风、认真履职、服务群众,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民调成绩再创佳绩,综治考核再创先进。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
1、红白理事会组织设置与管理
(1)人员组成。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村居(社区)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和本村居(社区)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有威望、有影响力、热心服务工作的党员、群众组成。
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本村居(社区)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名,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至5名。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秘书长由村级民政助理员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在红白理事会中,女性成员要占有一定比例。
(2)成立登记和备案。红白理事会实行全县集中公开组建和申请备案,各村居(社区)要在镇民政办的指导下,集中登记备案、集中公开公示。红白理事会申请基层社会组织备案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通过镇民政办向县民政局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和证明材料;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人员名册。
(3)组织管理。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是群众性的基层社会服务组织,是本村红白两种事宜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实施者,不具备法人资格。
主要职责: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主做好服务。
办事程序: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红白理事会要进一步规范理事会成员行为,倡导村民破旧俗、树新风,厚养薄葬,减轻村民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家庭和睦。
办事原则:红白理事会对婚丧事宜要坚持一切从简、文明办事的原则,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反对铺张浪费和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业务范围:各红白理事会仅限在本村居(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不得跨区域、超范围开展业务;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服务项目。
(4)丧事简办具体办法
村、社区成立红白事理事会,下设治丧委员会,凡居民办丧事,一律以村(社区)治丧委员会名义举办追思会;去掉过去繁琐且时间拖沓的磕头、作揖、摆祭等祭奠仪式,改为三鞠躬;除至亲属外,其他旁氏亲属一律戴白花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对来宾热情接待,取消花圈回礼,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逝者火化后,埋葬时一律取消各类形式的棺材,只埋葬骨灰盒;节日提倡文明祭祀,取消扎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倡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祀、鲜花等替代焚纸烧香;党员干部带头简办丧事,引领节俭风尚;村、社区依据实际对丧事简办情况提出奖惩办法,鼓励引导村民自觉执行。
2、工作措施
(1)规范理事制度。要积极推行红白事理事制度,引导群众抵制婚丧事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抓好红白事理事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制度办事、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行为,由理事会进行批评教育和纠正。
(2)加大监管力度。镇文化站要加大对红白喜事演出组织和活动的市场监管;工商所要加强对婚庆公司、婚丧用品市场的经营监管,做好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查处没收工作,食药监所要加大对红白喜事中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从业人员和团体;行政执法中队要坚决制止占用街道、巷道、广场、社区院落等公共场所乱搭宴棚、灵棚,办事扰民等行为;交警中队要加大对婚丧用车遮挡号牌、社会车辆、无证无牌报废车辆从事遗体运输行为的查处。
(3)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倡导节俭、文明的殡葬习俗,反对将骨灰装入大棺木进行二次安葬,提倡建立公祭祠堂。各村、社区要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墓地、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纳入当地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同时,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豪华墓地的坚决依法处理。
(二)整治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1、整治重点。禁止集体和个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占道停车、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方式的祭祀迷信活动,以各主要路口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经常性管理,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2、专项整治。公安、交通、城管、环保、公路、交警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镇各路段进行巡查,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整治,对当事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及时制止祭车祭路行为,对不服从劝导和管理的,依法进行处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的整治工作。
3、组织保障及职责分工
由仲村镇移风易俗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1)镇纪委:凡机关、单位、公职人员及党员操办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执法中队:对因祭车烧纸等影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损坏市政公共设施的行为,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制止和处罚。
(3)交警二中队:查处违法占道祭车行为,对故意遮挡号牌进行祭车的行为严管重罚;对因祭车祭路、摆案烧香等造成道路堵塞,影响交通安全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4)交管所:强化货运、客运等车辆从业人员的安全、思想教育,加强路政管理工作,确保道路畅通,交通安全。
(5)派出所:整治活动中,对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环卫所:对因祭车祭路等造成烟尘污染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查处。
(7)各村、各单位、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权责统一”的原则,全面开展整治所辖区域内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的非法占道祭车祭路等封建迷信活动。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各村层层召开会议,全面进行组织发动,通过设置宣传栏、宣传标语、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利用村级广播、宣传车等,对移风易俗进行广泛宣传,把移风易俗作为“四德”典型人物、“文明信用户”评选的重要条件,促进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在全镇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完善《村居(社区)红白理事会章程》,出台操办红白喜事指导标准。各镇街要指导村居(社区)立足实际,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红白事理事制度,有效监督和规范村民行为。
(三)督导考评。由镇考核办成立督导组,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移风易俗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督导。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市今年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把移风易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重点部署,积极推进,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要求,带头移风易俗,拒绝一切形式上的浪费和思想上的迷信活动。
(二)形成工作合力。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要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移风易俗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宣传中心等部门要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民政办要牵头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加强管理,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妇女、青年等各界群众向陈规陋习作斗争。
(三)建立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居(社区)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千分制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17社区移风易俗推动活动方案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遏制农村婚丧陋习和不良社会风气,推动农村社会风气向善向上向好转变,集中一年时间,在全县农村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形成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协同脱贫攻坚,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经县文明委研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乡风文明为目标,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推动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加强家风民风乡风建设,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打造经济实力更强劲、生态环境更优美、城乡发展更协调、社会生活更和谐的幸福美好含山,实现全县“445”战略行动计划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全面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理念,弘扬勤劳节俭的优良传统,教育引导农民群众破除封建迷信,摒弃旧俗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细落小落实。
(二)基本目标:遏制农村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奢侈浪费、盲目攀比等奢靡之风,把农民群众的人情负担减下来,把农村的新风正气树起来。2017年上半年,全县农村所有村(社区)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农民群众的满意度达95%以上;到2017年底,全县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三、基本原则
(一)突出群众主体。移风易俗具有群众性、复杂性、普遍性和长期性等特点,推动移风易俗必须走群众路线,依靠和发动群众,通过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自觉践行,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要充分考虑农民群众的内心向往和意愿要求,落实为民惠民措施,把发动群众参与、凝聚群众实践、惠及群众生活落到实处。
(二)突出问题导向。要深入农村基层一线,切实摸清摸准当地旧俗陋习的现状,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找出来,围绕“移什么风”、“易什么俗”,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切中要害,有针对性地解决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人情往来负担沉重以及封建迷信、非法宗教、黄赌毒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突出正面引导。要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正确导向,用勤劳节俭的传统美德教育引导群众。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组织者、示范者、实践者的责任,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倡导移风易俗的典型和经验,总结推广,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四)突出因地制宜。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分类指导,破立并行。要注重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力求做到内容具体、措施有效、便于执行。在推进过程中,对行之有效、可复制推广的要继续深化、持之以恒,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宜的,要及时修正、健全完善。
四、主要内容
以倡导推行“丧事简办、婚事新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为切入点,扎实开展移风易俗各项创建活动,破除、根治旧俗陋习,推进乡风文明建设,逐步实现婚丧事宜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移风易俗常态化。
(一)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为载体,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文化墙(廊)、道德讲堂、灯箱、展板、遵德守礼提示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校学生、农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融入到民间文化、地方戏曲、乡间小调、农村广场文化、文化作品中,在喜闻乐见、易记易行的生活娱乐中,潜移默化,润物无声。实施勤俭节约经典教育宣讲计划,挖掘和宣传中华哲理格言、民间典故俗语中包含的节俭养德之道,使人们在传统美德的熏陶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开展志愿宣传、“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开展“好邻居”、“好婆媳”、“五星文明户”、“文明庭院”、文明村镇、“含山好人”等推荐评选活动,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以身边典型引领农村新风文明。开展“好家风好家训”评选活动,发挥家训家风育人化人作用,引导农民从家庭做起,改陋习、树新风。在各村按照乡贤标准评选出各类乡贤,让乡贤在农村社会中的发挥价值引领、道德教化、文化传承、促进发展等作用,引领农村社会新风尚;通过乡贤立村规民约、乡贤促敦风化俗、乡贤传家风家训等方式,让乡贤精神涵养乡风。围绕“四时八节”和重大节庆,深化全民阅读,融入节庆民俗礼仪教育、家风祖训等内容,开展绿色清明、端午龙舟等宣传教育活动。以农民文化乐园建设为契机,挖掘含山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创作编排含弓戏剧目、小品等节目,在农民文化乐园、乡村文化站等展示展演,切实把农民文化乐园、乡村文化服务中心(站点)等打造成农民群众日常生活的交流中心、文化生活的服务中心,以惠民优势、文化优势、便捷优势吸引群众、集聚群众,引导群众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远离封建迷信、黄赌毒等,弘扬文明新风。(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文旅委、县广电台、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各镇、园区)
(二)建立完善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全县已建成、在建、待建的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率先建立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修订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软任务”变成“硬约束”,然后逐步推广至全县各村。红白理事会要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善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乡贤人士组成,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及奖惩规定,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2017年上半年完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要率先完成。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对村民婚丧事宜等民间风气进行定期评议,引导群众遵守道德规范。把移风易俗纳入“好婆媳”、“好邻居”、“文明庭院”、“五星文明户”等评选标准,制定完善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使移风易俗工作有章可循。进一步夯实基层责任,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对各村镇的年度目标考核,使村规民约“小规章”成为群众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硬杠杠”。(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三)集中开展旧俗陋习专项整治。破除婚丧喜事活动中各类低俗陋习,杜绝讲奢华、互攀比、爱招摇的现象,自觉抵制婚丧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宴席铺张浪费、酗酒猜拳滋事扰乱等不良现象。制定实施“婚丧新办”倡导计划,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新风,倡导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婚庆办理形式,倡导生态殡葬模式,倡导乔迁、生日、升学等喜庆事宜不办的做法,引导农民群众破除低俗陋习,控制人情往来,抵制讲排场、摆阔气的歪风邪气。以“丧事简办”为目标,引导丧户简化治丧仪式,缩短治丧时间,控制花圈数量,切实从根源上消除丧事大操大办和扰民现象。推进殡仪服务场所建设,制定相关丧事简办程序,提供规范化治丧、吊唁、守灵等殡仪服务,把群众家中办丧逐步引导到殡仪服务场所集中办丧。通过殡葬协会、老人协会、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深化殡葬礼数改革,形成农村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等殡葬文化氛围。以殡葬文化为内容,创新殡葬文化教育实践载体,弘扬殡葬优秀传统文化,宣传以爱惜生命、顺应自然、凝聚孝心、厚养薄葬、生态殡葬、文明祭祀等为主要内容的殡葬先进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环保的丧葬新风,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文明、节俭、平安、依法的新型丧葬观。严厉打击占卜、算命测字、看风水、看手相等各种封建迷信活动,打击邪教活动以及“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对办理婚丧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镇、园区)
(四)着力夯实移风易俗基础设施。从规划建设、整合资源入手,引导农民群众充分利用农村现有的文化景区、文化站(村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道德讲堂、学校、礼堂、农民文化乐园、文化广场、祠堂、名人故居、开放式村部场地和设施,统筹搭建乡贤文化传承基地平台,并注重结合当地实际,将宗祠、庙宇等信仰场所与乡贤文化传承基地有效结合,使民间信仰、宗族姓氏文化传承与乡贤文化相融相合,从而达到破除封建迷信、弘扬主流价值、凝聚乡贤智慧、建设精神家园的目标。从管理运行着力,发挥群众在农民文化乐园长效管理、活动开展、评价评估等环节中的主体作用,使群众成为农民文化乐园建设的管理者、参与者和受惠者,使农民文化乐园成为群众自愿、自主、自觉参与承办红白喜事的场所,引导群众办理红白喜事从高档酒店走向文化乐园,使文化乐园成为培育婚丧新风的学堂,实现节俭治家的平台。广泛宣传厚养薄葬理念,支持集中连片新型村镇和人口大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服务场所和设施。落实惠民政策,逐步推进村民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制定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和规章,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各村镇要设立公共治丧场所,免费为村民提供“一条龙”服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文旅委,各镇、园区)
(五)全面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标准及流程。规范农村婚丧嫁娶、婴儿满月、子女升学、乔迁新居、参军入伍、老人做寿等民风民俗类事宜,规范祭祀祭奠类和民俗文化节日类活动内容。从倡导婚事新办、树立新型婚俗观,倡导丧事简办、树立新型丧葬观,倡导其他喜庆事宜不办、树立新型消费观等方面入手,出台并公布办理婚丧嫁娶等各类事宜时能普遍适用的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惩戒措施等,为文明操持婚丧嫁娶事宜搭建刚性的制度平台。以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为重点,从简化程序、精简内容、控制规模、压缩时间、减少扰民等方面进一步细化有关规则、导则、流程、标准等,为办理婚丧嫁娶等事宜提供文明节俭、便于执行的参照、参考依据,同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褒奖举措。(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责任单位:各镇、园区)
(六)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引领示范制度。结合中央、省、市相关规定,研究出台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的有关纪律规定,用制度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戴上“紧箍咒”。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农村广大党员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范围和规模,以身作则引领社会风尚,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切实做到带头宣传和落实上级关于移风易俗的政策及各项要求;带头支持红白理事会开展工作;带头简化丧事办理流程,缩减丧事办理时间;带头劝阻近亲属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严禁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严禁组织或参与违反公序良俗的活动;严禁借机敛财或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影响为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服务。严格落实申报备案制度。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规定事前(后)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或本单位党委(党组)申报备案。对违反规定的,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各镇、园区)
五、实施步骤
整个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1月—2月)。各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迅速行动,积极发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媒介,运用横幅、标语、传单、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县上下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营造浓厚的氛围。同时,认真梳理、查找本地婚丧嫁娶等民风民俗方面普遍现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移风易俗新方法、新思路、新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倡导、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有关管理制度、实施办法、规则导则、办理流程、标准要求、奖惩措施等,为常态长效推动移风易俗提供制度保障和纪律约束。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7年3月—10月)。各镇、园区,各有关单位要对照本方案确立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紧密结合实际和工作职能,研究制定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问题,以签定目标责任书、责任状等形式,有序有效推进。同时,要注重培育若干典型示范村,通过抓先进示范,抓典型带动,以点带面扎实推进。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11月—12月)。各镇、园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行动与完善机制、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全面推进各项工作、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当前农村存在的婚丧陋习、封建迷信等不文明现象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日常监管常态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移风易俗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艰巨。为加强领导,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夏迎锋为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杜维斌,县政府副县长孟霞为副组长,县文明委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开展此项工作。各镇、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切实把推动移风易俗作为当前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突出重点,精心部署。各镇、园区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于2017年1月15日前报县推动移风易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4958150,邮箱:hshwmb@163.com),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名单、职务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按照县文明委统一部署,既要强调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又要强化各职能部门和行政村(社区)的主体作用发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要强化“县、镇(园区)、村(社区)”三级联动,全面履行属地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采取召开动员会、现场会、推进会等形式,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有计划、有步骤逐级组织实施。要加强过程督促指导,研究解决存在的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新的对策思路和方法举措,确保移风易俗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各类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权威评论、专题节目、文艺演出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旧俗陋习的经验做法,推出一批移风易俗的公益广告,推动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引导。要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对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婚丧等事宜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各镇、园区要切实加强对移风易俗创建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要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社区)考核指标,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考评指标,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范畴,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开展督促检查。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辖区村(社区)违反规定开展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强督导考核,将移风易俗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村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跟踪追踪,挂牌督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特别是对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制定和公示情况、旧俗陋习整治情况等进行明查暗访和通报曝光。
2017社区移风易俗推动活动方案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移风易俗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我镇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革除陈规陋习,遏制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切实减轻群众负担,提升群众满意度,引导全镇人民树立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净化社会风气为目的,大力推进红白理事会建设,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9月底前,全镇所有行政村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将婚丧嫁娶规定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95%以上,结婚登记率达100%,火化率达100%。到2016年年底,全镇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到2020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使移风易俗成为群众自觉行动,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让“文明、和睦、互助”成为乡村精神标识,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
红白理事会是办理农村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是深化婚丧习俗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的基层组织力量和重要载体。红白理事会成员由现任行政村党支部成员、行政村委会成员和行政村中德高望重、甘于奉献、崇尚节俭、公平公正、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党员、群众组成。红白理事会可根据村居人数和实际情况设会长1人,副会长1人,秘书长1人,理事3—5人。原则上,会长由现任(或卸任)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或行政村委会主任担任,理事由本村各姓氏辈分最长的人群担任。以上人选在村党支部及村委会的指导下,采取提名通过的方式确定,并在选举前由村党支部书面报告至镇移风易俗工作办公室,统一进行选举。红白理事会在行政村党支部、行政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婚丧事宜一切从简、文明理事的原则,制订本行政村红白事的标准和操作流程,写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公示,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坚决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活动。建立行政村红白事事前报告和办理登记制度。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并经常给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汇报工作。
(二)推行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1.婚事新办。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不讲排场、不讲阔气、不大摆宴席。仪式从简,一天办完,严格控制参加宴席的人员和标准。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新型婚礼模式。摒弃滥发请柬、大摆宴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等陋习。严禁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过度“闹婚”、大量燃放烟花鞭炮等不文明行为。
2.丧事简办。坚持厚养薄葬,做到老人在世时子女多孝敬,让老人安度晚年。人亡故后一律火化,在尊重民俗的情况下,一切从简,文明祭祀,做到不穿白孝服,不扎纸活,不用响器,不唱戏,不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简化丧礼程序,控制丧事规模,缩短丧事天数,杜绝出大丧、办长丧、大摆宴席。推行戴黑纱白花、随礼不坐席、就餐一碗菜。
3.其他喜庆事宜小办。生育、庆寿、订亲、升学、乔迁等喜
事小办,禁止互相攀比、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倡导健康文明的交往方式和合理的消费理念。
(三)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不火化、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和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经营行为。严格规范婚庆活动,严肃查处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
行政村党员、干部要认真执行各级有关文件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引领作用,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村“两委”班子成员、红白理事会成员要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政策,从自家做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村干部办理婚丧事要主动向镇党委、镇纪委报告,严禁参加规定范围以外的婚、丧活动,对违反规定的村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公开曝光。
(五)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厚养薄葬,支持在农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农村幸福院。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公祭祠堂等骨灰存放设施建设,节约土地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8月28日—9月3日)。
镇制订实施方案,研究制订移风易俗操作模板。召开动员会,部署移风易俗工作。出动移风易俗宣传车,刷写绘制移风易俗墙体标语和宣传画(每村不少于5幅),全部建立善行义举四德榜和移风易俗宣传栏,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政策,树立移风易俗先进典型,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建章立制(9月4日—9月15日)。
指导行政村调整充实红白理事会,明确专人负责。行政村红白理事会研究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红白理事会章程》,确定红白事标准、流程,并在显要位置上墙公示;镇与村签订《目标责任书》,村与户签订承诺书,使红白理事会知晓率达到100%。
(三)集中治理(9月16日—12月15日)。
集中治理不火化、婚丧事大操大办、二次装棺等陈规陋习,治理棺木、石碑、纸活生产销售场所,对农村媒人集中培训。各行政村将婚丧嫁娶规定制度纳入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按照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章程办理红白事宜,形成事前报告和办理登记工作机制;逐步规范完善移风易俗工作,群众对婚事新办丧事简办逐步接受赞成。
(四)形成常态(12月16日——)。
各行政村红白理事会按照章程和村规民约正常运行,群众负担减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新风尚形成,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召开动员会议,制订实施方案,研究制订婚丧嫁娶操作模板,指导行政村健全红白理事会,按照标准、流程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行政村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安排,及时向镇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及推进措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充分发挥镇党委、行政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镇党委书记、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并负责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宣传委员、民政办主任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指导督促行政村开展移风易俗工作。村“两委”要结合本村情况,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制定村规民约、开展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完善红白事程序和费用标准等。包村干部、“双联双创”工作组和各村省、市、县派“第一书记”都要把移风易俗工作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所有“第一书记”所在村都要建设成为农村移风易俗示范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制定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履职尽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车、录音带、倡议书、广播喇叭、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移风易俗倡文明,狠刹陋习树新风”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四)严格考核奖惩。一是严格督查。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查,重点督查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效果、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的满意度等,并设立举报电话0530-8843013,接受群众监督。二是严格考核。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镇科学发展观考核,占临时工作的30分,并纳入文明村、文明社区创建工作内容。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一次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评选,年底选出“移风易俗先进村”,定员干部绩效工资上浮5%。同时,对以下几种情形进行问责:凡群众举报两起以上,或经镇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督查发现两起以上的,取消本年度评先树优资格,重新选取红白理事会会长,且不得申报文明村(社区),已是文明村(社区)的建议上级文明委撤销其文明村(社区)称号;凡被新闻媒体进行负面报道,造成恶劣影响的,对村支部书记进行诫免,并在全镇大会上公开检讨,定员干部工资下调5%;凡在县级以上抽查中出现问题的,根据市、县问责办法,加重一档处理。
2017社区移风易俗活动方案六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省级文明县、山东省文化强省建设先进县和全省四德工程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延伸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乡村治理创新的手臂,引导全县乡村破除红白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比阔斗富等陈风陋俗,倡树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目标,坚持以破为主、以立为本,边破边立、破立并举,把移风易俗作为全县乡村文明行动新一轮五年规划中的重要一环予以分层梯次推进,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同频共振,涵养社会清风、文明乡风、和谐民风,为实现全县经济逆势上扬、城乡变化加快、群众满意幸福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
二、工作目标
(一)婚俗节俭。避免喜事大操大办,铺张浪费,抵制婚车成串影响交通、鞭炮齐鸣污染环境、滥发请柬增加负担、大办筵席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倡导健康、节俭、和谐的婚嫁新风尚。
(二)文明治丧。倡树厚养薄葬,提升清明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树立文明祭祀新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微办发〔2014〕15号),全面推行殡葬惠民政策,积极开展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深化殡葬改革。
(三)文化繁荣。科普活动蓬勃开展,无封建迷信,无黄赌毒活动,无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村(社区)文化市场管理有序,无黑网吧、违法违规经营录像厅、游戏厅,无庸俗低级的文艺演出;群众文化生活活跃,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文体小广场、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村(社区)级必备文化设施实现达标建设,并常年免费向群众开放;拥有一批文化能人和文艺活动骨干,形成地域特色文化,乡村记忆留住特色乡愁、传承历史文化命脉。
(四)崇德尚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融入村(居)民生产生活,成为村(居)民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善行义举四德榜、道德讲堂、“四德一条街”等载体健全、效用明显,好人褒奖制度完善,村(社区)治理与道德提升同频共振;乡村特色传统文化、乡贤文化的道德教化功能彰显。
(五)乡村和谐。村(居)民言行文明礼貌、诚信友善,村(社区)内无虐待老人现象、无家庭暴力、无群体性斗殴事件、无坑蒙拐骗等欺诈行为;和谐文化建设形成特色,红白理事会、村(居)民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健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村(居)民产生积极影响。
(六)机制健全。2016年6月底前,全县村(居)委会普遍建立红白理事会,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红白理事会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尊重社情民意、遵守婚姻和殡葬等相关法律规章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参加人数、车辆使用等具体规定,写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要加强农村道德评议会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风文明。2016年底前,全县80%以上的村都要建立道德评议会。农村道德评议会是进行村民道德评议的群众组织,是强化道德教育、促进农民道德水平提高和村风民风好转、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思想道德建设实践、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途径和载体。道德评议会成员的产生,要按照“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办事公道、公平公正、善于说理”的标准,由村民自愿报名或推荐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村民等组成。要本着“整合利用、方便群众”的原则,立足农村实际,可在村显著位置建立固定的“道德点评台”,或者依托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村里的大喇叭等载体设立“道德点评台”,“道德点评台”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文明新风、合理点评、陋习曝光、事件反馈等板块和内容。道德评议的内容应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相关要求的具体化。
三、主要任务
(一)倡导文明节俭婚俗。(1)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俭办婚宴,不大操大办,不攀比,不铺张浪费。提倡宴请亲友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其中近婚亲关系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婚礼前商议婚礼事宜,提倡茶话会,不摆宴席;席桌数量不超过纪委规定,席桌标准在家自请厨师操办的,每桌不得超过500元(含烟酒);在酒店操办的,农村每桌不得超过800元(含烟酒),城镇不得超过1000元(含烟酒);推广夏镇街道箭道村自助餐式婚宴、黄桥社区红白宴十大碗等成功经验,树立文明节俭、个性现代的婚俗新风。(2)倡导喜事新办,程序从简,不搞豪华婚礼。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不搞3天回门;收授礼品、礼金按当地习俗控制在一定数额内,严禁攀比跟风;提倡婚嫁前后晚上不燃放烟花、婚礼当天多使用音响鞭炮,如需燃放鞭炮总额应控制在300元以内,婚车行驶过程中不要燃放超100响的鞭和大威力炮;提倡露天举行宴宾和典礼活动,搭建宴宾典礼场所不准阻碍交通、扩大规模和豪华布置,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应控制在市场最低价格内;提倡使用音响代替乐队;摒弃“闹婚”行为,在参加别人婚礼过程中不参与制作闹剧,不丑化新人、不做有安全隐患的事等。提倡集体婚礼、旅游结婚等方式办理婚事。(3)其他喜庆事宜不办。自觉做到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留学、参军就业、工作岗位变动等喜庆事宜不通知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提倡通过一杯清茶、一声问候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4)切实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严禁参加亲属以外人员操办的婚庆活动,或者赠送礼品、礼金;自办婚庆活动要纳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内容,遵循“事前报告,事后回复”制度,严控宴请范围和酒席规模,严禁大操大办、收授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大范围请客、借机敛财等行为。
(二)全面推进殡葬改革。(1)提倡厚养薄葬。探索推行寿光市洛城街道丧事简办及殡葬管理模式,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推动殡葬改革。提倡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办理丧事活动,破除长时间守孝陋习,提倡治丧时间不超过一周;除至亲属外,其他旁氏亲属一律戴白花或者黑纱,不披麻戴孝;提倡送纸花圈、戴黑纱、行鞠躬礼,减少不必要的迎客、送客礼节;不大办宴席,尽可能缩小宴席规模和档次;不搞泼汤路祭,提倡放哀乐,取消吹鼓手;不准在城乡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或骨灰、搭建灵堂(棚)、摆设花圈等方式从事丧事活动。倡导文明殡葬,不得偷埋土葬或者使用大棺木,不得超标准建墓立碑,不准私埋乱葬,不准超面积建设墓冢。建立村级公益性公墓,提倡深埋、不栽树、不留大坟头,有条件的可建设骨灰堂进行安葬。(2)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各乡镇街区要立足实际,根据《微山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至2016年底应达到公益性殡葬设施服务范围覆盖辖区内30%的村居,形成公益性殡葬设施为基础、经营性殡葬设施为补充、骨灰深埋等个性化骨灰处理方式相结合、群众自愿选择的殡葬服务体系。现有公益性公墓倡导墓碑小型化、少占地,新建公益性公墓提倡以建草坪葬、花坛葬等绿色节地安葬设施为主。(3)加大殡葬改革有效投入。加大对惠民殡葬服务、生态节地葬法和殡葬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要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的通知》(微政办字〔2015〕24号),引导广大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努力提高火化率。加大生态安葬奖补力度,对自愿选择树葬、草坪葬或骨灰撒散等生态节地葬法的,当地政府应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对存放在立体式骨灰寄存设施的,当地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费用减免或补贴。(4)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倡实行花圈租赁,加强对花圈制作、销售和租赁点的管理与监督,对区域内的网点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依法取缔违法违规经营网点,限制经营范围,只准制作纸花圈,不准扎制其他如纸人、纸马之类的封建迷信用品。违规经营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坚决制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5)倡导文明祭扫。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抵制封建迷信陋俗,宣传引导群众通过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网络祭祀等低碳环保的现代祭扫方式慎终追远、寄托哀思,不准放鞭炮、放烟花、烧纸钱等祭祀陋习。
(三)活跃基层文化生活。(1)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体系,加大对文体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的投入,确保村文化大院、社区文化中心、文体小广场、农家书屋、公共电子阅览室等村(社区)级必备文化设施实现达标建设,并常年免费向群众开放。(2)利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精心组织开展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政府搭台,百姓听戏,激情广场大家唱”等文化活动,深入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广电低保惠农、农村电影放映、农村广播“村村响”等惠民工程,努力丰富城乡群众文化生活,提升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满意度。(3)建立社区市民学校,对社区居民开展道德教育等培训;举办邻里节、家庭文化节等邻里互助联谊活动,开展科技、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活跃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生活质量。(4)扶持群众“草根”文艺团队,壮大民间文艺力量,打造富具地域特色的群众文化品牌。(5)全面查封取缔无证经营从事电子游戏娱乐经营场所、“黑网吧”,收缴、销毁非法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取缔非法演出市场,查处电子游戏和游艺场所设置违规机型、机种,超时经营和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杜绝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四)树筑崇德尚善高地。(1)推动四德工程建设由农村社区拓展至机关、企业、学校,搞好重点领域善行义举榜的普及建设和管理。(2)在村(社区)足量建设四德一条街、四德文化长廊、四德小广场,设置公益广告、宣传画,宣传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道德经典、文明礼仪、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内容,并定期更换。(3)按照“唱一首道德歌曲、看一部事迹短片、讲一个道德故事、谈一点道德感悟、送一份吉祥祝福”的流程办好道德讲堂,并利用道德讲堂举办讲文明礼仪、讲科学技术、讲法律法规、讲形势政策等各种讲座,全年不得少于四次。(4)持续开展身边好人及道德模范、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和谐示范户的评选上推和学习宣传工作,推进志愿者服务、道德模范选树、典型宣传、道德讲堂建设机制化制度化。(5)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好“争做美德少年”、“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实践活动,深度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实现乡村学校少年宫全覆盖。(6)组织当地政治强、威望高、有经验、有能力的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退伍复转军人、老教师等,建设新时期的乡贤文化;挖掘整理历代名贤积累下来的思想观念、文化传统、文史典籍及村志村史、传统旧物,培育富于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
(五)培育良好村风民风。(1)坚持依法治村,按照村(居)民自治的原则,立足乡土实际,发动群众修订完善乡规民约,成立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并依靠“一约四会”,参与民间事务的调节、监督和服务,在遏制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等方面发挥作用,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提高。(2)组织好“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引导农民群众改变生活习惯和方式,提升文明素养,倡导“勤勉、诚信、友爱、互助”的乡村文化精神,注重发挥村(社区)妇女的家庭骨干作用,达到“培训一人带动全家”的效果。(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深化“法律进村(社区)”活动,依托“法制长廊”、“法律宣传栏” 、“法律书屋”等法制教育平台,教育群众自觉学法、依法、用法、守法,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4)完善维稳工作机制,针对各类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社会治安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集中专项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达到整治一片,巩固一方,辐射全局。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中旬—4月底)。各乡镇街区、县直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积极发动,大力宣传,依托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运用横幅、标语、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专项治理阶段(2016年5月初—10月底)。各乡镇街区、各部门对照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围绕重点环节、突出问题,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有序有效推动专项治理。要根据微山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发展规划(2013-2020年)完成本区域试点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民俗理事中心规划建设,组织开展各类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殡葬改革活动,制定专项治理计划,签定目标责任书,并通过抓好典型,以点带面的方式推进治理任务的完成。在全面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创新乡村治理工作的同时,乡镇街区各培育1-3个典型示范村。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11月初—12月底)。各乡镇街区、各部门要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要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集中整治与完善长效机制、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努力形成有效防范和纠正封建迷信等不文明现象的制度体系,建立日常监管常态机制,明确职责和监管重点。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困难多、任务重、阻力大,是一场攻坚战。为加强领导,特成立县“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街区及辖区村(社区)、县直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因地制宜开展活动。要把移风易俗作为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把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当地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创新乡村治理等内容。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结合“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四德”工程、乡村文明行动等各项工作,深入宣传有关法规政策,普及科学知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婚丧新风。
(二)明确部门职责。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县文明办、县民政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落实本方案精神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查处。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推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先进典型,传播正能量,曝光负面案例,做好舆论监督,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县信访局要精心部署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工作,落实包保维稳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县法院要依法做好涉及婚丧嫁娶案件的审查处理工作,分析案情原因,加大宣传力度,用案情揭示危害,让人们在案例中得到警示教育。县发改局、县物价局要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完善鼓励殡葬改革的服务收费机制,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违规收费行为。县住建和城管执法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依法查处城区内大街小巷违章占道的婚丧嫁娶活动、沿途燃放鞭炮、抛撒纸钱等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行为。县公安局要对在婚丧事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国土局要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科学规划殡葬用地,严格审批手续,节约殡葬用地,依法查处乱埋乱葬和乱占滥用土地的行为。县林业局要依法加强林地保护和管理,严厉查处乱葬、毁林造坟等违法行为。县财政局要根据殡葬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安排资金,引导建立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加强殡葬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县工商局要加强对殡葬用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严厉打击和查处经营带有封建迷信色彩丧葬用品行为。县总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组织,做好在职工中的学习宣传落实。县妇联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宣传《婚姻法》,动员家庭妇女积极参与到倡导活动中来。团县委要发挥青年的主力军作用,动员青年摈弃陋习,提倡婚姻自由,自觉同不良现象做斗争。县教体局要在学生中进行婚育观的教育,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各乡镇街区要具体指导好本方案所倡导精神在村(社区)级的贯彻落实。
(三)实行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县“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如发现其负责领域有严重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重农民负担,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其有关责任。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县里将通过委托第三方调查暗访、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形式,督查工作成效。县文明委把开展“破陈规陋俗、树文明新风”活动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复查申报评选的重要内容,将把对本方案的落实情况和群众知晓率列为对各乡镇街区和各部门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指标,从而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017社区移风易俗活动方案七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全市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进一步破除陈规陋俗,倡树文明新风,积极引导全县乡村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喜事新办、厚养薄葬、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的社会新风尚,推动“儒风孝道之乡”建设,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为目标,把移风易俗作为全县乡村文明行动新一轮五年规划重要一环予以分层梯次推进,促进移风易俗工作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同频共振,涵养社会清风、文明乡风、和谐民风,为建设“生态泗水、活力泗水、幸福泗水”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和群众基础。
二、目标任务
移风易俗工作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主题,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
要发挥镇村主体作用,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坚持重在正面引导、重在建设养成、重在群众自觉、重在干部带头,充分发挥“四会一约”作用,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破除封建迷信,反对盲目攀比。
到今年底,全县每个镇街建设3—6个道德评议会试点村;全县所有村(居)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群众满意度普遍提升。
到2017年底,全县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
到2020年,实现全县各村村规民约完善,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彻底根治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基本杜绝封建迷信、黄赌毒之风,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行动自觉,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三、重点工作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讨论、征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县内各媒体在黄金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题专栏,报道一批加强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的经验做法,曝光一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比排场讲面子的负面典型,不断提高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率。在村(社区)文化广场、宣传栏、文化墙等阵地,大力宣传村规民约、文明理事、移风易俗及相关法规政策。把移风易俗教育与公民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利用乡村儒学讲堂等阵地,开展移风易俗教育。鼓励文艺志愿者通过民间文化剧种、地方戏曲、乡间小调等形式创作一批具有泗水地方特色的文艺作品,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以健康向上、情趣高尚的文化引领群众。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信用户、文明示范户创建,“好媳妇、好婆婆 ”“敬老孝亲之星”评选和优秀“家风家训”征集展示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新农村新生活”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
(二)建立完善“四会一约”群众议事理事组织。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修订村规民约,发动群众开展乡风评议,引导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提高。落实《关于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促进移风易俗的意见》(泗民字〔2016〕39号)和《关于印发〈泗水县农村道德评议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泗文明办〔2016〕1号),加强红白理事会和道德评议会建设,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尊重社情民意、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活动章程、明确成员分工,确定办事流程、标准要求、服务规范等,纳入村规民约并公示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切实发挥作用。立足实际,建立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设立“道德点评台”,开展点评活动,建立评议档案。各镇街加强对群众议事组织的指导,提高其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群众服务水平,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理事,建立组织健全、服务规范的群众议事机制。
(三)倡导文明节俭婚俗。一是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倡导节俭办婚宴,坚决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宴请范围,提倡宴请亲友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提倡婚前商议婚礼事宜采取茶话会形式,不摆宴席;提倡并大力推广自助餐式宴席、“十大碗”等宴请形式,喜宴农村每桌不超过300元,城区每桌不超过400元,烟酒控制在喜宴标准的三分之一之内。二是倡导喜事新办,程序从简,不搞豪华婚礼。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建设喜事堂,由村集体为婚礼、婚宴免费提供服务场所。提倡互送价格不高、有意义的订婚礼物,不索要“万紫千红一片绿”“三斤三两”“一动不动”等高额彩礼,坚决抵制盲目攀比跟风;提倡婚事一天办结制,不下帖、不补场;提倡婚嫁前后晚上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影响街邻正常生活;提倡婚礼当天少燃放鞭炮烟花,多使用音响鞭炮,婚车行驶过程中不燃放鞭炮;提倡低碳环保的迎亲方式,少用或不用婚礼汽车,婚礼车队不超过6辆;提倡露天婚礼、集体婚礼和旅行婚礼,搭建婚庆场所不阻碍交通、不豪华布置;提倡使用音响代替乐队,并适当控制音量;坚决抵制不文明“闹婚”行为,不参与制作闹剧,不丑化新人、不做有安全隐患和破坏和谐的言行。三是其他喜庆事宜不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满月过岁、升学晋升、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不通知近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提倡通过一杯茶、一声问候、一个电话祝福等方式表达心意、增进感情。
(四)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一是鼓励有条件的镇村建设公共灵堂、骨灰堂和公益性公墓。提倡在殡仪馆或公共灵堂办理丧事,不在城乡街道等搭建灵堂(棚)、摆设花圈、停放遗体或骨灰等从事丧事活动。二是简化丧事程序。压缩丧事时间,提倡一天办丧事;提倡除儿女、儿媳外,其他亲属佩戴白花或黑纱;提倡送鲜花或花圈,减少烧纸焚香等具有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提倡用葬礼哀乐代替乐队吹棚,并逐步取消丧事使用音响设备;提倡行鞠躬礼代替磕头跪棚;提倡办事人员不上烟、“丧事一碗菜”和自助餐式的酒席形式,禁止谢丧宴。丧事宴席农村每桌一般不超200元,城区每桌不超300元。压减办事人员数量,理丧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三是倡导绿色生态节地安葬,不私埋乱葬、不违规土葬、不二次装棺、不超标立碑建冢。提倡深埋、小坟头和集中安葬;提倡进公墓、进骨灰堂、树葬、花坛葬、草坪葬、骨灰撒散等现代安葬形式。四是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各镇街立足实际,落实《泗水县公益性殡葬设施发展规划(2013—2020年)》,明确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和方法步骤,形成公益性殡葬设施为基础、经营性殡葬设施为补充、骨灰深埋等个性化骨灰处理方式相结合、群众自愿选择的殡葬服务体系。五是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推进殡葬管理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承诺、服务监督“六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六是加大对惠民殡葬服务、生态节地葬法和殡葬服务设施的投入力度。落实好《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建立城乡困难群体殡葬救助制度的通知》精神,对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进行减免。落实普惠性殡葬惠民政策,调整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补贴标准,逐步扩展免费服务范围。加快公益性生态公墓和公益性骨灰堂建设,免费提供骨灰安葬服务,引导群众树立生态意识,改变丧葬理念。七是倡导文明祭扫。大力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抵制封建迷信陋俗,提倡鲜花祭扫、家庭追思和网络祭祀等现代祭扫方式。
(五)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婚庆典礼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引导和监管婚庆公司,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低俗表演等行为,坚决抵制婚礼低俗化、丧礼娱乐化。对办理婚丧嫁娶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公安、交警、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联动,在婚事集中日等时间节点,到城镇街道、乡村道路等进行执法检查,对违规占道停车、妨碍公共交通秩序等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整治殡葬用品市场,依法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网点,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深化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开展农村“黄赌毒”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严肃查处祭路、祭车、祭桥等封建迷信活动。对在婚丧嫁娶中顶风而上、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要坚决制止,做好批评教育和引导转化工作;对屡教不改、造成不良影响的,坚决予以曝光并严肃查处。
(六)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移风易俗的意义好处,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事,带头厚养薄葬,带头落实移风易俗各项规定。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把党员带头移风易俗作为做合格党员的具体实践,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为广大群众树标杆、作表率。发挥“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干部作用,推进驻村移风易俗工作开展,切实改善村风、净化民风、涵养家风。
(七)严格落实以奖代补政策。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可从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对公益性公墓建设予以奖补,有条件的可对选择生态安葬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补。对原有的散葬坟墓,引导迁入城乡公益性公墓,鼓励有条件的镇村由政府或村委免费迁移、提供骨灰安葬墓位或骨灰存放格位。县、乡公益性公墓要在墓区核心位置设立公益安葬区,免费为居民提供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服务。对红白理事会组织作用发挥好、群众满意度高、各项移风易俗规定落实到位的镇村,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泗水县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文明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下派办、县综治办、县委新闻中心、县民宗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泗水广播电视台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联席会议,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县文明办、县民政局牵头,具体负责宣传、督导、协调、考核等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发挥部门优势,科学制定本部门单位工作方案。各镇街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操作模板,指导村(居)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各村(居)广泛征集意见,完善村规民约,制定各项文明理事标准,落实固定办公场所,机构制度上墙,明确专人负责。做到一镇街一模板,一村居一标准。各镇街操作模板要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注重方式方法。要结合各地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逐步推开,不乱刮风、不强迫命令,尊重地方习俗和少数民族风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注重疏堵结合,以疏为主;注重以点带面,示范引导;注重配套服务,落实惠民政策,完善养老就医、社会保障、设施建设等公共服务;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创造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建立完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制度。
(四)强化责任追究。将移风易俗工作情况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在年底全市移风易俗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暗访检查中排名倒数50名内的镇街,年度精神文明考核不能确定为“好”等次,排名倒数20名内的镇街要书面说明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前置条件,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取消评选资格。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检查督导,公开排名通报。
2017社区移风易俗活动方案八
根据省、市乡村文明行动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各村操办婚丧喜庆相关事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建立文明、节俭、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崇尚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弘扬先进文化、传播科学知识为出发点,以深化乡村文明行动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加强“四德”工程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倡树婚丧嫁娶新风,营造文明和谐乡风,全面推进移风易俗,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逐步实现移风易俗经常化、婚丧事务规范化、民间习俗文明化,形成全社会崇尚文明、节俭、科学的良好风尚,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提升全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
本着“文明节俭、群众满意”的原则,发挥“一约四会”作用,坚持“正面引导”、“建设养成”、“群众自觉”,反对盲目攀比,破除封建迷信,积极推进喜事新办、丧事简办。
2016年底,全镇所有村将移风易俗纳入村规民约,建立红白理事会并切实发挥作用,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工作满意度90%以上。到2017年底,全镇农村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婚丧嫁娶新风基本形成。到2020年,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得到彻底根治,移风易俗成为广大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乡风民风真正美起来。
二、重点工作
(一)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将移风易俗作为“三新四美”培训的主要内容,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改陋习、树新风活动。通过庄户剧团、广场舞等形式,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组织群众开展移风易俗讨论,征集标准、意见,自觉破除陈规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并将移风易俗工作作为“好媳妇”、“好婆婆”等评先树优的标准条件。
(二)建设红白理事会等群众组织。村庄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组织。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红白理事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制度保障,制定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公示上墙。
(三)组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行动。加强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整治殡葬用品市场,全面取缔棺木、封建迷信用品、大型墓碑生产销售行为,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
(四)加快推进“厚养薄葬”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厚养薄葬”,支持集中连片新型社区和人口大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休闲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幸福院。落实惠民政策,逐步推进村民基本殡葬免费服务。积极推进殡葬法治化建设,制定完善殡葬管理服务相关制度和规章,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五)党员带头倡导移风易俗。农村广大党员特别是村干部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从自家做起,带头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实行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党员干部婚丧行为要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报告,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建立移风易俗长效机制。移风易俗具有复杂、艰巨而又长期的特性,不会一蹴而就。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使移风易俗制度化、常态化。各村要把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规民约》,纳入日常村级事务管理,我镇将把开展移风易俗情况列入村级考核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标任务,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职责分工,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形成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整体合力;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逐级报送工作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召开推进会议。8月下旬,召开全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印发《太平镇乡村文明行动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对下步移风易俗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指导村级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制定出红白事的办理流程、标准要求,纳入村规民约上墙公示。
(三)进行集中宣传。8月至9月,配合宣传部组织移风易俗工作集中宣传,推荐2-3个工作先进、特色鲜明的村,邀请媒体对我镇移风易俗的先进经验、特色做法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的行为和现象进行曝光,形成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导考核。各村移风易俗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对移风易俗工作不力的,由镇督查效能室挂牌督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红白理事会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村规民约修订和上墙情况、殡葬市场整治情况等进行暗访检查,公开排名通报,并将结果纳入年底综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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