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一宪法要点:国家机构概述”,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国家机构的概念和分类
(一)特点
1、阶级性
2、历史性
3、强制性
4、组织性
(二)分类
1、从行使权力的属性来看,我国国家机构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军事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2、从行使权力的范围看,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二、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三)责任制原则
1、集体负责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个人负责制:国务院及其各部委、中央军委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等。
(四)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服务原则。
(五)精简和效率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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