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上半年浙江湖州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及日程安排公告”,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 考试日程安排:
2017年上半年笔试考试时间为3月11日,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各科目均采取纸笔方式考试。
时 间 类 别 |
2017年上半年笔试时间:3月11日(星期六) | |||
上 午 9:00-11:00 |
下 午 13:00-15:00 |
下 午 16: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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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101) |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
— | |
小 学 | 综合素质(201)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 | — | |
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301) |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 |||
中职 |
文化课 | |||
专业课 | ||||
实习指导 |
备注: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打印时间与方式:考生在考前5天可登录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设两个考点:
1.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类的考生考点设在:
浙江信息工程学校
地址:湖州市长兴路1299号
考场具体安排见考点校门口的示意图。
2.报考幼儿园、小学类的考生考点设在:
湖州艺术与设计学校
地址:湖州市长兴路1388号
三、用 餐
考试当日中午,考点学校食堂对外开放,考生按自已意愿选择是否在考点学校用餐。考试当日在学校内设点售卖午餐券,需要用餐的考生可在考点食堂内就餐。
注:考生于2017年4月18日左右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查询笔试成绩。上半年面试日期暂定为2017年5月20-21日;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时间大约为:2017年4月中旬,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公告为准。
四、考生须知
1. 考试一律在指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考场内进行。
2. 纸笔考试请带黑色签字笔和2B铅笔。
3. 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考场,按监考老师指令顺序入场。入场后至考试过程中一律不得擅自离开座位和考场(提前交卷者除外)。
4.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打印件和身份证入场(缺一不可进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
5. 迟于开考时间15分钟者不得入场。
6. 参加纸笔科目的考生,请在该科目答题卡上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答题卡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7. 考生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入场考试,如有违反按照作弊处理。
8. 考生要自觉维护考场秩序,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吃东西。遇到问题可举手。
9. 因考点车位有限,考试当日将无法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为避免因无法停车延误考试,建议考生选乘公共交通到达考点。
特别提示:
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本修正案
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
二十五、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附1
纸笔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应严格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所作的承诺。
二、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三、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指定考场,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四、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及无商标纸的饮料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移动电话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题卡无效。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所有考试科目均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应在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否则作无效处理。
七、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考试结束前三十分钟方可交卷离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客观题部分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部分必须用0.5毫米及以上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规定的区域内作答。
九、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十一、遇答题卡、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十二、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整理好自己的答题卡、试卷和草稿纸等。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备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场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考生务必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试场。出现违规情况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