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内蒙古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目前2017年内蒙古自治区的最低工资标准还尚未调整,执行的依旧是2015年的,出国留学网小编会密切关注、及时更新,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知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调整自治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内政办发电[2015]53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2004第21号令),结合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5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三类地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鲁县等4个县、乌兰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巴林右旗等16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4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7元/小时。
四类地区:卓资县等8个县、阿尔山市等3个县级市和库伦旗等17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34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0.9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含下列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此外,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凡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在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系统填报。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解读】
一、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已于1993年11月24日经劳动部颁布并实施。至此,我国最低工资标准确立。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二、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争议
观点一:最低工资标准除了会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更主要的是,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了企业劳动力成本,对企业、尤其是利润率低的中小企业产生致命打击,导致企业裁员,加剧失业,使得本应受政策保护的弱势劳动群体难以进入劳动力市场,违背了最低工资立法的初衷。
观点二:适时制定、标准适度的最低工资从整体来看并不会对中小企业产生较大的负效应,反而会引导企业依靠改进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来提高竞争力,为企业提升产业层次、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供机遇和可能。
三、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问题
加强社会保障和增加居民收入。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55元提高到70元。推进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缴费率。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措施,同步完善工资制度,对基层工作人员给予政策倾斜。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加强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让遇到急难特困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四、政策解读
在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看来,应将“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倍增”作为目标,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他认为,要保护合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使地区之间、城乡之间、阶层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趋向合理。
耿福能建议,应当大幅提高个人最低工资的法定标准。“过去我们经济粗放年代,它是低工资高就业,我认为这段历史应该结束了,现在应该是高工资低就业,然后过渡到高工资高创业这个方向来”。在他看来,老百姓财富有所积累之后,就会有创业的资本和想法,以后逐渐会变为高薪高创业的社会风潮。这有助于激发人们工作的热情和实现藏富于民。
小编认为,目前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还是很有必要的。经过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是东西发展水平是极不平衡的。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是着重改善民生,缩小贫富差距,让每位公民感受到发展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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