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司法考试2017刑事诉讼法要点:第一审程序”,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程序:庭前程序: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程序: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
法庭调查:
1、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再由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宣读附带民事诉状。
2、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
3、双方陈述后,由公诉人讯问被告人,之后,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4、审判人员根据需要可以讯问被告人。
5、出示核实各种证据。
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血于遇到了影响审判继续进行的情况,法庭决定将案件的审理推迟,待影响审理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继续开庭审理。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4.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而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扩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
另外,被告人因患病隔神志不清或者体力不能承受审判的;人民检察院变更了起诉范围,指控被告人有新的罪行,被告人、辩护人为准备答辩,申请延期审理的;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身体原因,审理无法继续进行的等。
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3.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4.不可抗力。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普通程序简易审:目的:为了进一步提高效率。
适用范围: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对于指控被告人犯数罪的案件,对被告人认罪的部分。
下列情形除外:(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2)可能判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过审理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7)其他不适宜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案件。
简化的具体方式:被告人可以不再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实进行供述。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对被告人的讯问、发问可以简化或者省略。控辩双方对无异议的证据,可以仅就证据的名称及所证明的事项作出。控辩双方主要围绕确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