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两会心得:慈母般民法将护卫善行一路前行
3月8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听取关于民法总则草案的说明,接下来几天,代表委员将就民法总则草案进行审议、讨论,并于15日人代会闭幕会上表决。意味着,新的民法总则即将问世,中国将迎来“民法典时代”,中国公民的权益将最大限度地受到保护。
法学理论的奠基人孟德斯鸠曾经说过:“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说:“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要问什么是民法,通俗地讲,民法就是人法,落脚点是人,自始至终秉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每一位公民的权益不受侵犯,视民如子,体现了慈母般的关爱。
何为见义勇为?就是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与恶劣的自然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见义勇为感天动地。可是在现实中有一些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做好事反遭讹诈、诬陷,甚至吃官司,这对见义勇为者来说真是吃力不讨好。面临着老人摔倒了,扶还是不扶人们往往忧虑不决,在忧虑中可能就失去了抢救的最佳时机。见死不救,见到别人需要帮助而不能及时伸出援手,让人感到人情冷落世态炎凉。
对此,民法总则草案做出了这样的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救助人因重大过失造成受助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的,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此民法在一些地方已经先期施行,俗称之为《好人法》,让见义勇为者,让好心人甩开顾虑,放心大胆地去救助他人,《好人法》充满了温馨展示着人性最好的一面。
见义勇为往往事发突然、情况复杂,非专业人士很难完全不出差错。这样的规定就是为了鼓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免除救助人的后顾之忧,给予见义勇为者以谅解。这一条款的确立,有利于通过立法来弘扬社会风气,引领良好的道德风尚,对中国的好心人救助条款,是对好人所为的最大鼓励。《好人法》这部良法将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使善行获得更大的保护,民法总则非常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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