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银行专业资格栏目诚意推荐“银行从业2017法律法规重点之非银行金融机构”,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讯息,请继续关注本网。
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组成:信达、长城、东方、华融
成立时间:1999
主要业务:收购、管理和处置四大行和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实施时间:2000年
经营目标:保全资产、减少损失
改革方向:探索股份制改造和商业化经营
2.信托公司
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1979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施行时间:2007年3月
3.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定义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实施时间:2004年7月27日
业务禁止:集团外吸收存款、为非成员单位提供服务
4.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施行时间:2007年3月1日
定义
融资租赁
5.汽车金融公司
定义
《管理办法》施行时间:2003年10月3日
部分业务
6.货币经纪公司
定义
《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施行时间:200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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