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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的决定及程序: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程序,公民处50、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警告。
2.一般程序:普通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的陈诉和申辩、制作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3.听证程序:听证申请的提出、听证通知、听证的主持与参与、辩论、制作听证笔录。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业证书医学教育|网编辑整理、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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