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证券从业基本法律法规要点: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由出国留学网证券从业考试频道为您分享,希望对您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证券从业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
证券公司股东出资的规定如下:
(1) 证券公司的股东应当用货币或者证券公司经营必需的非货币财产出资。证券公司股东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总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注册资本的30%.
(2) 证券公司股东的出资,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证明:出资中的非货币财产,应当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
(3) 在证券公司经营过程中,证券公司的债权人将其债权转为证券公司股份的,不受有关规定的限制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频道编辑推荐:
报名入口 | 准考证打印入口 | 考试时间 | 备考辅导 | 证券从业考试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