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广东广州民政局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通知”,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2005年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以及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招聘计划,现将广州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单位简介
招聘职位详见《岗位需求表》。
应聘人员可在广州民政公众网(http://www.gzmz.gov.cn)查阅招聘单位简介。
二、招聘对象
(一)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即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17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显示已就业者除外)。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将在2017年底前毕业或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在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在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或我国驻外机构的有关证明材料;
3、社会人员报考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4、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具有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学历限制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