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会师会计基础知识: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 ”一文由出国留学网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分享,更多信息,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投资准则对短期投资的计价均要求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
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分别采用按投资总体、投资类别或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但如果某项短期投资比重较大(如占整个短期投资10%及以上),则应按单项投资为基础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损失准备。
1、按单项投资计提
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A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C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B企业债券
2、按投资类别计提
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股票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债券
3、按投资总体计提
借: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期末对市价与成本的差额所产生的末实现损益,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应提取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当期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
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大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提取跌价损失准备。
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小于“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应按其差额冲减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如果当期短期投资市价高于成本,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冲回。
在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时,其成本应按原取得时的投资成本为基础比较。如果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获得现金股利或利息而冲减短期投资成本的,则应以冲减后的渐成本作为比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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