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布中招加分政策,最高可加20分
5月16日,省教育厅公布了2017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政策。
据了解,烈士子女可照顾20分录取;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录取;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录取;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时照顾10分录取;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移民搬迁后5年内,考生在中招中照顾10分;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录取,报考其他学校的,照顾5分录取。
若同一考生享受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最高可加20分。省教育厅要求,除省定加分项目外,各地不得自行增加加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