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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短缺地勘水文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530号)文件要求,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拟在全国相关院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是隶属四川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省环保厅)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为80人,现有在编职工71人,办公地点位于成都市温江区花土路689号。
我站是全国放射性环境监测网重点监测站。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全省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环境的监测工作;负责四川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对省内产生放射性和电磁辐射的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工作;负责对辐射类建设项目的验收监测。
二、公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公开考核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相关院校公开考核招聘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7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核招聘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核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具体见《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公开考核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请报考
者自行下载《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将填好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sc_fsz@163.com。
(二)报名并提交以下有关材料
1.个人简历1份(附照片)。
2.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1份。
3.报名表1份(见附件2)。
4.考生需提供学生证扫描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扫描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三)报名时间
2017年5月22日—2015年5月26日。
五、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根据报考者提供情况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招聘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咨询电话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由我站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因通讯不畅或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考核
考核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对其政治素质、专业知识、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生相关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行核实确认。
七、体检和考察
对于面试合格者,由我站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告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单位通知报考者报送相关材料,并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核确认。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从本人与单位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生效之日起,在应聘单位工作满三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十、纪律与监督
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28-87772640
监督电话:028-80589035(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机关纪委)
原标题: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2017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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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
2017年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