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山东烟台市招聘交通安全管理员公告”,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创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根据我市实际,将公开招聘交通安全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缺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或裸眼视力均在4.6以上且矫正视力均在5.0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
(四)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之间(1986年5月31日至1999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9周岁至23岁之间(1993年5月31日至1998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部队退伍复员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有烟台市常住户口(含烟台市各县市区)。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招聘数量
男交通安全管理员105名,女交通安全管理员15名。
三、工作职责及相关待遇
交通安全管理员被录用后与相关劳动事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安排到芝罘区、莱山区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
每月工资待遇为3500元(含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实行动态调整,统一配发服装,享受带薪年休假,定期参加体检。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素质测评、体检、政治考核、试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7年6月 5日— 6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报名地点设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烟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大楼,乘坐7、10、17、23、52、62路车至烟台人力资源市场站点下车)。
2、报名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按要求填写的《烟台市招收交通安全管理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报名时,交近期白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3张。
属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已经发放的要一并提供)。
属于在职职工的需加持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3、报名时须本人到场,由相关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分别占60%、40%。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笔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并分别按照男1:1.5、女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
其中,报考人员为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部队退伍复员军人的加10分;全日制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加15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体能素质测评
进入面试人员均需参加体能素质测评,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测评项目为男、女4×10米往返跑,男、女立定跳远,男1000米、女800 米长跑,男引体向上、女仰卧起坐。体能素质测评按4个项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计算应考人员体能测评成绩。体能素质测评达标分数线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录用资格。体能测评的要求和计分标准,按人事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将体能素质测评达标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合成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
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核。体检时,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除视力另行规定外,其余均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如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况,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的高低递增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交通安全管理员的情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测、体检、政治考核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
(六)聘用
拟招聘为交通安全管理员的,由派遣单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发给试用期工资(正式工资的80%)。试用期满合格后,方可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它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更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6297927 6921136
本次报名结果及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通知请查询:
烟台交警综合信息网:http://www.ytjj.gov.cn
烟台就业网:http://www.ytld.gov.cn
附:烟台市招收交通安全管理员报名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烟台市招收交通安全管理员报名表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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