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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记者从省招考办获悉,因为录取工作时间重叠,今年高招有五种情况,我省考生不能兼报志愿。
这五种情况分别为,一是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体育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二是普通类专科提前批次志愿、自主招生志愿、免费师范生的自主选拔招生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不能兼报。三是普通类本科一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四是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志愿(含“征集志愿”)、普通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和体育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已报考辽宁省高校专项计划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选择填报普通类本科一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二批“征集志愿”其中之一。五是普通类本科二批志愿(含“征集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体育类高职(专科)批次志愿(含“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此外,考生填报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时,须先将本人所要填报的自主选拔招生、教育部高校专项计划院校对应填报在普通类本科一批平行志愿的A栏内,专业志愿不必对应;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只招收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且不安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据了解,根据历年实际情况分析,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大致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限制以及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最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档,在当前录取阶段将不再有投档机会。对于已经投档并应被录取的考生,不允许自愿申请退档。已被录取的考生,也不能参加我省2017年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录取。
省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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