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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2017年9月16、17日在全国举行。现将贵州省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领取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已经领取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凡在本省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州)司法局办理。
(三)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至7月4日。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名材料
凡在本省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本人毕业证书应当能够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网址:www.chsi.com.cn)查询或认证。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按提示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 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可参照报名系统里的《电子照片制作指南》对照片进行编辑,但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PS修改。具体要求为:
①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双眉;
②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艺术照、侧面照、背带(吊带)衫照、佩戴首饰照、不规则手机照、相貌变型照等;
③电子照片类型为jpg格式;
④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⑤证件照电子照片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户籍电子照片为100KB ≤ 文件大小 ≤ 500KB)。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五)考试费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实行网上支付考试费,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要求交纳考试费250元,只有交纳考试费后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需领取考试费发票的考生,于2017年7月10日—28日(周末除外)凭有效身份证到贵州省司法厅司法考试处401室(贵阳市都司路130号)领取。报名人员交纳考试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报名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网上支付指南和提示信息。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地。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的密码,用于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等。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报名地市(州)司法局打印。
在贵州省报名的,试卷文字只能选择汉文。
(七)有关政策
1.放宽政策的适用以报名人员现户籍所在地为准。凡户籍在贵州省都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报名。
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范围:法律、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司法、律师、监所管理(包括旧专业劳教管理)、民商法、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书记官、刑事执行、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司法信息技术、司法信息安全、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察事务、经济法律事务、监狱管理(包括旧专业劳动改造学)、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司法会计、涉毒人员矫治、法律服务管理、社区矫正、应用法制心理技术、职务犯罪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与文秘和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等37个专业(《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目录》)。
2.凡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要件: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8年应届毕业)。网上报名时,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承诺。
3. 对于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是否具有相应的毕业证书为准。(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4.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5.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司法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内容、方式与科目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贵州省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各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
(三)考试要求与特别提示
1.贵州省2017年实施考务安全管理系统,所有应试人员在每次进入考点时须进行现场拍照、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扫描验证身份,请提前到达,没有通过身份验证的应试人员作为缺考处理。
2.贵州省所有考场都开启视频监控和进行无线电监测,请应试人员洁身自爱、珍惜自己的前途和命运,诚信参考、反对作弊;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自觉维护考场秩序。
3.报名人员凭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4.携带书籍、笔记、报纸、稿纸、电子用品、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以违纪处理。
三、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在司法部网站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四、其他
1.香港、澳门居民和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
2.现役军人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通知要求办理。
3.本公告在司法部网、贵州司法行政网、贵州司法官方微博等网站发布。
4. 有关国家司法考试相关政策事项,可向本省各市(州)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
贵阳市(0851)87988058
遵义市(0851)28226146
安顺市(0851)33222819
黔南州(0854)7105092
黔东南州(0855)8228099
铜仁市(0856)5237290
毕节市(0857)8223966
六盘水市(0858)8267671
黔西南州(0859)3813618
贵州省司法厅
2017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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