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的“2017河北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欢迎查看!
为了促进省会仲裁事业发展,结合仲裁队伍建设实际情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长令第6号)、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有关规定和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现将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此次计划选聘外宣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为对外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拟定对外宣传工作计划,加强建立健全对外宣传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单位对外宣传报道、对外新闻发布的策划、组织、协调工作,采写对外宣传专稿和专版,组织制作对外宣传品;围绕单位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形势宣传活动;承担单位其他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考试;
(二)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外语进行沟通和交流;
(三)具有熟练使用视频、音频编辑系统的能力,熟悉新闻传媒和对外宣传工作,新闻单位三年以上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年龄30周岁及以下(截止时间以发公告日期为准)。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实施。为保证选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成立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党组书记孝磊同志任组长,副秘书长李振杰同志、常宏磊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行政部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统筹负责组织协调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主任由行政部部长赵林同志兼任,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选聘具体工作。
(二)制定选聘方案。根据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批复和选聘计划,制定选聘方案,方案包括:选聘岗位名称、人数、所需资格条件、选聘方法、时间等内容。
(三)社会公告。把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通过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布,公告期为7天(http://www.sjzzcw.gov.cn)。
(四)报名。在报名时限内到石家庄仲裁委员会行政部报名,过期不再受理。
1、携带材料: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网站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近期免冠1寸蓝底相片3张;同时填写报名表。
2、报名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7号楼七层石家庄仲裁委员会704房间。报名者可乘坐1、5、10、68等公交车在人民广场站下车,西行100米路南即到。
3、联系人:谢承志,电话:0311-86687362。
(五)资格审查。选聘工作小组对每一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六)专家考核。在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组织专家考核,选聘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成立专家考核组,通过笔试、面试为每一位受聘人打分,最终按得分高低确定人选。
(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在石家庄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为期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石家庄市人社局事业处反映,电话:0311-86689148。
(九)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聘用关系。确定人选后,将人选名单报市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用编、调动、增人,工资、保险等相关手续。
(十)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为保证此次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严防各种违规违纪情况的发生,对通过不正常手段被聘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对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