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两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出国留学网为您整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才得以实现。
1、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人事档案。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后的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在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到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因此:①北海市内(含一县三区)毕业生档案,按国家政策规定交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免费保管二年,如果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应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费用优惠我院毕业生)。②北海市市外生源地的毕业生,如果选择留在北海,拿到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留北海,由学校随报到证转回原籍。③如果是外地生源的毕业生,报到证注明到北海人事局报到而又不想留在北海工作的,可拿到报到证到北海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2、档案如何转寄?
毕业生的档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自己携带,只能由学校交寄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也可由用人单位凭人事主管部门证明到学校提取。一般来说,每年7月15日之前学院根据毕业生派遣计划整理好毕业生档案材料,7月30日前完成档案材料的交寄工作。档案是通过北海市机要通信局交寄的,有严格的交寄签收程序,一般情况下不会遗失。如有遗失,从档案交寄时间起一年内可以查询。所以毕业生在离校以后,最好三个月至半年内去自己所在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了解一下自己的档案是否已交寄到单位。若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可凭单位人事部门书面证明到学校查询,或由接收单位人事部门向学校查询。
3、档案、户口的托管该到哪里办理?
档案、户口的托管应找具有人事代理服务的人才交流中心,可以到广西大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北海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4)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的好处在哪里?
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的法规,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及相关事宜进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
如果毕业生找到用人单位是外资企业、乡镇、区街企业、集体、私营企业、民办机构等无人事主管单位、或暂无编制单位、或需试用的单位、或暂无接收又想落户当地,那么必须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对毕业生而言、办理人事代理首先解决了落户的问题,其次保证了你不论在何种类型单位(包括私营、三资、或民营企业)工作,其合法权益、应有的社会、政治待遇和人事服务都得到保障,例如保留干部身份、转正定级、工龄连续、国家规定的档案工资调升、职称评定、出国政审、党团管理、代办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证件年审等等。对各类用人单位,尤其是无人事主管权的非国有企业和改制中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而言,接受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服务,首先解除了接收人员的后顾之忧,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其次是单位的人事管理事务实现了社会化,帮助用人单位从具体琐碎的人事管理事务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企业经营和市场竞争,减少人事机构设置和人员开支。办理人事代理时所需材料:①报到证(蓝色一联,白色一联放入档案袋);②户口迁移证;③身份证复印件;④毕业证复印件;⑤身份证大头照2张;⑥代理服务费。
4、升学后报到证和户口如何办理?
考上本科的毕业生,学生凭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到后勤服务中心劳祥志处登记办理迁往该校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接到录取通知书前,已经派遣(已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在接到通知书后将原户口迁移证退回学院,由学院重新请示公安机关,签发新的户口迁移证。
5、参军的毕业生户口如何办理?
答:按国务院规定,军人不执行户口管理制度。参军人员的户口就地注销。但学校可根据部队的要求,请示公安机关出具户口证明手续,以便毕业生到部队办理军人相应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