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汝城3名村干部“雁过拔毛”被处分”由出国留学网编辑整理,欢迎查看。
7月18日,从湖南省汝城县纪委传来消息,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基层正风反腐,汝城县纪委通报了两起扶贫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共有3名村干部被处分。
这两起典型案例分别是汝城县集益乡兴隆村原村主任李某耀、原村秘书李某平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把亲友列为贫困对象和民政低保户,及汝城县三江口瑶族镇三江口瑶族村原党支部副书记邱某明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截留挪用危房改造专项资金。
目前,李某耀、李某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邱某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其截留挪用的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已退还至镇财政所村账镇管账户。
通报指出,群众利益无小事,落实工作在基层。汝城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专项整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加强协调调度,强化监督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摸清工作底数,主动发现问题,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着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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