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会遇到档案和社保怎么处理的问题,下面留学网小编就整理了一些资料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自1995年1月1日《劳动法》实施以来,劳动合同就是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存在状态的重要依据,而人事档案不能作为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
也就是说,自劳动者去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天,即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劳动者就应该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根据上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的在次月就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就应当履行为其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义务。
根据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的有关规定,如果职工档案存在人才服务中心,就应为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可以以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比例计算,一次性支付给职工。由职工个人到职介中心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