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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干部队伍建设,经研究,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和部门中具有公务员身份且符合选调条件的科员。
二、选调职位和人数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基层分局科员10名。
三、选调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2.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试用期满并已转正定级,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有服务年限要求的,还需要满服务期);
4.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不怕吃苦,甘于奉献,有较强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6.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7.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8.无不良记录。
四、选调方式
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调。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从即日起接受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由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件印件、两张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以及证明个人具有公务员身份的资料(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等到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现场报名,也可以将有关资料的扫描件和2寸近期免冠正面数码证件照片发送到dggs26986818@163.com邮箱,收到邮件回复确认为报名成功。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者选调资格。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以电话形式通知。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少于拟选调人数,则可取消选调或者相应减少拟选调人数。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8月25日
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址: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事教育科(东莞市南城区东莞大道与四环路交汇处)
咨询电话:0769-26986817、0769-26986818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1.笔试
笔试主要是写作能力测试,实行闭卷考试,时间3小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分述职演讲和提问答辩两个环节,每人10分钟。述职演讲围绕工作经验、个人优势、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时间为每人3分钟;提问答辩问题内容为选调职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时间为每人7分钟。
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人数在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合格人数少于拟选调人数,则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其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四)确定选调人员
根据总成绩、体检、组织考察等情况,由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选调人员。
(五)办理调动手续
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调动程序,经选调人员原单位同意后办理平级调动手续。
(六)其他事项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和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等情况,空出的选调名额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此公告由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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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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